[實用新型]電動車驅動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23429.6 | 申請日: | 2012-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807021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0 |
| 發明(設計)人: | 朱智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省舒馳電動車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M6/40 | 分類號: | B62M6/4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64000 ***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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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驅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車輛驅動裝置,尤其涉及電動車驅動裝置。?
背景技術
我們知道小型電動車是領帶電機驅動與人力驅動二種方式行駛的,這二種驅動力應能獨立工作互不干擾,又能同時工作相互疊加,選擇適當的驅動裝置對電動車的動力性、經濟性與外觀大有影響。以電動自行車為例,目前的電機驅動方式大體可分為二類,一類是輪箍內置驅動方式,其電機與傳動裝置都置于輪箍中間,由于受到空間位置的制約,制造工藝較復雜,并且電機的功率、效率與可靠性也受到影響;另一類是采用外置方式,具體的傳動方式有以下幾種:摩擦傳動、軸傳動、鏈傳動以及帶傳動等,這幾種傳動方式由于采用于外置電機與驅動機構,空間位置有了較大的自由度,但它們都需使用一套獨立的傳動機構,與人力驅動機構并存,以鏈傳動方式來講,則需二根鏈條,一根為人力驅動鏈條,另一根為電機驅動鏈條,這樣不僅增加了工藝難度并且影響美觀。另一方面電機驅動機構很難增加機構變速裝置,影響了車輛的動力性能。?
實用新型內容
為了解決現有電動車驅動裝置的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動車驅動裝置,電動車驅動裝置,包括中心軸、鏈輪、聯動圈、機動部件、第一棘輪機構和第二棘輪機構,中心軸與機動部件間裝有軸承,第一棘輪機構的外圈和第二棘輪機構的外圈通過聯動圈分別與鏈輪固定,第一棘輪機構和第二棘輪機構的內圈分別與中心軸聯接,第一棘輪機構和第二棘輪機構的內圈亦分別與機動部件聯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保留外置驅動形式,采用一套驅動機構,把電機驅動與人力驅動結合起來,共用一只動力輸出裝置,可以方便地使用現有的機械變速裝置,使電動車的動力性與外觀都得到提高與改善。?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電動車驅動裝置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施例的電動車驅動裝置,包括中心軸1、鏈輪2、聯動圈3、機動部件4、第一棘輪機構5和第二棘輪機構6,中心軸1與機動部件4間裝有軸承7,第一棘輪機構5的外圈和第二棘輪機構6的外圈通過聯動圈3分別與鏈輪2固定,第一棘輪機構5和第二棘輪機構6的內圈分別與中心軸1聯接,第一棘輪機構5和第二棘輪機構6的內圈亦分別與機動部件4聯接。第一棘輪機構5外圈、第二棘輪機構6的外圈和鏈輪2為一體結構。?
[0007]?如上所述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的基礎上,本領域技術人員作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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