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反射式防眩目LED汽車照明前大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16088.X | 申請日: | 2012-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852647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03 |
| 發明(設計)人: | 郭雙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郭雙慶;王雅麗 |
| 主分類號: | F21S8/12 | 分類號: | F21S8/12;F21V7/06;F21V19/00;F21W101/1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065201 河北省廊***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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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反射 眩目 led 汽車 明前 大燈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反射式防眩目LED汽車照明前大燈,是具有散熱設計、近光燈和遠光燈一體的、全LED光源的汽車前大燈,屬于照明電器或汽車零部件領域。?
背景技術
機動車輛上使用的近光照明大燈均利用光反射原理或者透鏡聚光原理,除了因光源本身能耗高和照明效果還不是最佳以外,光線眩目也帶來了光污染和安全隱患。現有汽車大燈結構通常由光源和拋物面反射腔體或者透鏡聚光組件組成,分近光燈和遠光燈兩種光型,遠光燈的照明角度高,會對前方對向及同向的駕乘者或行人造成眩目,所以,交通安全法規定在很多情況下必須使用近光燈,但現有各類傳統的燈絲熱發光光源的汽車照明前大燈即使在用近光燈時,都有很大的圓形散射光暈區域,盡管普遍在發光燈泡上加遮擋和采用背投等方式,也只能使眩目程度有所減弱,同時又存在光能利用不充分、光型不理想,散射光和漫反射光造成燈光不能集中和未有效利用,能量分散,不僅夜間同向行駛的后方車輛車燈對其前面車輛的駕乘人員和行人造成影響,且夜間對向會車時,雖都切換為近光燈,因雙方車燈在使用近光燈時彼此也都依然眩目,在對向駛過的剎那間,眼前有短時的失明,看不清前方路況,駕駛員只能憑感覺和經驗,不僅無法禮貌行車,還易于產生疲勞,嚴重危及交通安全,由此引發的夜間交通事故頻發。為此,也有很多試圖用各種被動的方法,如配戴司機防護鏡、使用紅外夜視儀,更有的將其復雜化,如利用偏振玻璃燈罩或使車燈可電動轉向等等方式,但均不能主動地和從根本上有效地解決車燈眩目帶來的安全問題。?
目前有以氙氣燈作為汽車前大燈,因其發光原理和工作方式是光管氣體發光,無法近似為點光源,需要外加光學透鏡聚光,且它的開啟和關閉都有明顯的時間延遲,不適于頻繁且要求反應迅速的開關切換情況,有的采用外加馬達控制的方法變換氙氣燈光源與透鏡的相對位置來實現光型變換;而作為新型固態光源的LED晶體發光二極管本身具有方向性的特點,其應用受到現今制造技術所限,存在單個功率小和散熱問題,用于汽車照明時只能將其多個排放在一起同時組合應用,更無法近似為點光源,雖然易用用作遠光照明,但用作為近光照明時要減輕光散射和漫反射,還需對每個燈珠單獨逐個加用光學透鏡,以對它們發射出的光分別進行匯聚,即便如此,兩者在實際用作近光燈時,仍有帶仰角的散射光而依然眩目。而且,雖然LED是更為先進的光源,能耗低,使用壽命長,具備較好的工作品質、照明品質和使用效果上的優點,卻明顯受其光源本身的特性和目前能達到的技術水平所限,實際用作汽車近光照明方面均處于概念狀態。?
總之,用LED晶體發光二極管作為光源的防眩目汽車近光照明前大燈,并采取反射式設計和相應散熱設計的情況,公知的現有汽車前大燈中尚無本實用新型所涉及的技術和應用。?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是用LED晶體發光二極管以及同時用多個LED燈珠排列組合成的非點光源的汽車前大燈,設計包括散熱方案在內的LED汽車前大燈結構形式,使其近光照射出無仰角散射光且有寬泛的近于水平和俯射的光照區以及光集中區的照射光型,作為機動車輛夜間正常行駛時始終都采用而不必頻繁切換的防眩目安全行車用照明前大燈,避免燈光造成對向及同向的駕乘者或行人眩目的現象,同時將近光燈和遠光燈組合成為一體的組件,各自分別單獨控制,在需要警示或夜間行車需要擴大照射區域及高度時可開啟或切換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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