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便攜式攝像機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10724.8 | 申請日: | 2012-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83672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05 |
| 發明(設計)人: | 陳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寶山區青少年科學技術指導站 |
| 主分類號: | G03B17/56 | 分類號: | G03B17/56 |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3 | 代理人: | 田申榮 |
| 地址: | 200940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攝像 機架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攝像機架,尤其涉及一種便攜式攝像機架。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的日益豐富,攝像機越來越多的出現在人們生活中,攝像機記錄著人們出門游玩,甚至在家休息的每時每刻,但總需要舉著攝像機才能隨時隨地的拍攝,不免給人們帶來些許麻煩。如果把攝像機放在某個位置固定,就限制了攝像機的攝像范圍,影響拍攝效果。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便攜式攝像機架,它可以將攝像機固定在肩膀上,且無需人為操作就能進行攝像。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便攜式攝像機架,包括肩架、平板及固定帶,所述的平板水平設置在所述的肩架上,所述的固定帶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的平板的一端。
上述的便攜式攝像機架,其中,所述的肩架呈拱狀,所述的肩架的寬度范圍是10-15厘米。
上述的便攜式攝像機架,其中,所述的平板呈方形;所述的平板的另一端還設有尼龍絨帶。
上述的便攜式攝像機架,其中,所述的固定帶的另一端還設有尼龍鉤帶,所述的尼龍鉤帶與所述的尼龍絨帶相適配。
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使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的積極效果是:
1、本實用新型便攜式攝像機架由于設有固定帶,能通過尼龍鉤帶和尼龍絨帶的相互粘連,將攝像機固定在肩膀上方,使攝像機能隨時隨地拍攝,無需人為操作。
2、本實用新型便攜式攝像機架成本低,輕便,結構簡單,易于實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便攜式攝像機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
請參見附圖1所示,一種便攜式攝像機架,包括肩架1、平板2及固定帶3,所述的平板2水平設置在肩架1上,所述的固定帶3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的平板2的一端。
所述的肩架1呈拱狀,所述的肩架1的寬度范圍約在10-15厘米,所述的肩架1用于套置在肩膀上,并固定不動。
所述的平板2呈方形,用于放置攝像機;所述的平板2的另一端還設有尼龍絨帶21。
所述的固定帶3的另一端還設有尼龍鉤帶31,所述的尼龍鉤帶31與所述的尼龍絨帶21相適配,用于固定攝像機,防止攝像機從所述的平板2上掉落。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便攜式攝像機架由于設有固定帶,能通過尼龍鉤帶和尼龍絨帶的相互粘連,將攝像機固定在肩膀上方,使攝像機能隨時隨地拍攝,無需人為操作;本實用新型成本低,輕便,結構簡單,易于實施。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市寶山區青少年科學技術指導站,未經上海市寶山區青少年科學技術指導站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20110724.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