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機及其電刷支架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20106036.4 | 申請日: | 2012-03-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13719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31 |
| 發(fā)明(設計)人: | 鄭海波;甘星;張元胤;M·海德爾;邱棟 | 申請(專利權)人: | 博世汽車部件(長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K5/14 | 分類號: | H02K5/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永新同創(chuàng)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76 | 代理人: | 楊勝軍 |
| 地址: | 410100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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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機 及其 電刷 支架 | ||
1.一種用于電動機的電刷支架,包括:
軸承座,用于安裝承載電動機輸出軸的軸承,所述軸承座包括凸緣部分和與凸緣部分相連接的肩部,所述凸緣部分的內(nèi)周面與軸承外圈的外周面之間過盈配合,并且所述肩部與軸承的端部抵接,
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刷支架的軸承座還包括從所述內(nèi)周面沿徑向向內(nèi)的方向突出的具有彈性從而可被所述軸承外圈壓縮變形的多個凸肋,每個凸肋的至少一側(cè)與相鄰的內(nèi)周面部分之間形成有從所述內(nèi)周面部分沿徑向向外的方向凹入的凹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刷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每個凸肋的兩側(cè)與相鄰的內(nèi)周面部分之間都形成有從所述內(nèi)周面部分沿徑向向外方向凹入的凹口。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凸肋沿著所述軸承座的內(nèi)周面的圓周方向均勻間隔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肋平行于所述電刷支架的中心軸線延伸或圍繞所述電刷支架的中心軸線呈螺旋狀延伸。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刷支架還包括在凸緣部分和肩部的連接處沿軸向方向延伸到所述軸承座內(nèi)的凹槽。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所述的電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和所述凸肋之一或兩者具有梯形、三角形、矩形或半圓形橫截面。
7.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的電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肋在徑向方向上的最內(nèi)表面距所述電刷支架的中央軸線的距離在所述電刷支架的軸承座的內(nèi)表面的半徑的0.9-0.95倍之間。?
8.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的電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在徑向方向上的最外表面距所述電刷支架的中央軸線的距離在所述電刷支架的軸承座的內(nèi)表面的半徑的1.15-1.2倍之間。
9.一種電動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所述的電刷支架。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是車輛ABS用電動機。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是車輛ESP系統(tǒng)用電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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