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03768.8 | 申請日: | 2012-03-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473066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明(設計)人: | 陳傳周;李波;陳晨;陳鈺生;楊英銳;陳東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亞龍教育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B25/02 | 分類號: | G09B2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吳貴明;余剛 |
| 地址: | 325105 浙江省溫***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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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技能 鑒定 考核 用實訓 電梯 井架 裝置 | ||
1.一種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井架(10),包括框架體(11),其中,所述框架體(11)的上部形成電梯動力設備的容置空間(12),所述框架體(11)的下部形成電梯井道(13);以及觀摩架(20),包括在所述框架體(11)四周螺旋環繞地向上延伸的扶梯(20a)和在扶梯(20a)的四周支撐所述扶梯的多根扶梯立柱(20b)。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梯(20a)包括第一觀摩平臺(21)、第二觀摩平臺(22)和第三觀摩平臺(23)、以及連接地面和所述第一觀摩平臺(21)的第一樓梯(24)、連接所述第一觀摩平臺(21)和第二觀摩平臺(22)的第二樓梯(25)、連接所述第二觀摩平臺(22)和第三觀摩平臺(23)的第三樓梯(26),其中,所述第一觀摩平臺(21)、第二觀摩平臺(22)、第三觀摩平臺(23)沿所述框架體(11)的高度方向間隔布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體(11)頂部設有頂蓋(14),所述框架體(11)底部設有底座(15)。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體(11)包括四根立柱(111)和與所述立柱(111)螺栓連接的橫梁(11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根扶梯立柱(20b)包括在所述框架體(11)的相對兩側布置的第一組扶梯立柱(27)和第二組扶梯立柱(28),其中,所述第一組扶梯立柱(27)同時支撐所述第一觀摩平臺(21)、第二觀摩平臺(22)和第三觀摩平臺(23),所述第二扶梯立柱(28)同時支撐所述第一觀摩平臺(21)和第二觀摩平臺(22)。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根扶梯立柱(20b)包括在所述框架體(11)的四周支撐所述觀摩架的四根扶梯立柱。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觀摩平臺(21)、第二觀摩平臺(22)和第三觀摩平臺(23)在所述框架體(11)的第一側、第三側和第四側環繞所述框架體(11),所述第二樓梯(25)和第三樓梯(26)位于所述框架體(11)的第二側。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觀摩平臺(21)、第二觀摩平臺(22)、第三觀摩平臺(23)在所述框架體(11)的第一側、第三側和第四側環繞所述框架體(11),外周呈圓形。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體(11)的觀察面上設有防護玻璃(16)或網格狀護欄。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技能鑒定考核用實訓電梯井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梯井道(13)的截面呈長方形、方形或圓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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