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調式沉井下沉用標高監測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090168.2 | 申請日: | 2012-03-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19713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07 |
| 發明(設計)人: | 崔賀濤;潘道靜;孫忠良;于洪濤;畢研東;韓愛華;尚長春;吳海;鐘金山;孫浩;尚昆;陳建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第四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33/00 | 分類號: | E02D33/00;E02D23/08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鼎和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2101 | 代理人: | 鄭乘澄 |
| 地址: | 300074***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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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調式 沉井 下沉 標高 監測 裝置 | ||
1.一種可調式沉井下沉用標高監測裝置,其特征是:標高監測裝置包括固定基礎、標高誤差調節機構和沉井下沉過程標高指示機構;標高誤差調節機構由立柱和螺紋調節機構構成,標高誤差調節機構的立柱固定于固定基礎上,標高誤差調節機構上連裝有下沉過程標高指示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式沉井下沉用標高監測裝置,其特征是:標高誤差調節機構的立柱上有螺紋,螺紋調節機構由調節板和螺母構成,調節板有孔穿過立柱,有螺母將調節板固定在立柱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式沉井下沉用標高監測裝置,其特征是:立柱的數量為3根,調節板為三角形鋼板。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可調式沉井下沉用標高監測裝置,其特征是:標高指示機構有固定螺桿,固定螺桿由緊固螺母固定在調節板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調式沉井下沉用標高監測裝置,其特征是:標高指示機構包括支架和指針,支架上裝有指向標高刻度的指針。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調式沉井下沉用標高監測裝置,其特征是:支架由豎向連接桿、橫向連接桿和加固桿構成,豎向連接桿和橫向連接桿間裝有加固桿,橫向連接桿裝有指向標高刻度的指針。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調式沉井下沉用標高監測裝置,其特征是:固定基礎為混凝土基礎平臺。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調式沉井下沉用標高監測裝置,其特征是:混凝土基礎平臺厚度60-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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