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移動燈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070630.2 | 申請日: | 2012-0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469942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明(設計)人: | 楊東升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飛銳照明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21/08 | 分類號: | F21V21/08;F21V21/14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 44237 | 代理人: | 張全文 |
| 地址: | 518116 廣東省深圳市龍***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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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燈具 | ||
1.一種可移動燈具,包括電筒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底座,所述底座的底面設有強力不干膠;
與所述底座相卡接的卡座,所述卡座上設有連接部;
第一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與所述卡座的連接部相接,且所述第一連桿相對于所述卡座轉動;
所述電筒組件轉動設于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二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有兩個倒扣狀的向內彎的卡槽,所述卡座上設有兩個與所述卡槽相適配的卡鉤。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座上還設有兩對可將所述卡槽的槽座兩側環抱的彈性倒鉤。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還設有一導軌,所述卡座上設有與所述導軌相適配的導槽。
5.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座的連接部為兩個平行設置的第一連接片且兩者間形成有一第一間隙,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設有一第二連接片,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二端設有三個相互平行的第三連接片且相鄰兩所述第三連接片之間分別形成有一第二間隙,所述電筒組件上設有兩個相互平行的第四連接片且兩所述第四連接片之間形成有一第三間隙,所述第二連接片的厚度等于所述第一間隙的寬度,各所述第四連接片的厚度等于所述第二間隙的寬度,處于中間位置的所述第三連接片的厚度等于所述第三間隙的寬度,各所述第一連接片、第二連接片、第三連接片、第四連接片上均設有連接螺孔,所述第二連接片置于所述第一間隙內且通過配套的第一螺桿和第一螺母連接,各所述第四連接片分別置于各所述第二間隙內且通過配套的第二螺桿和第二螺母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與所述電?筒組件之間還設有第二連桿,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一端設有一第五連接片,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二端設有兩個相互平行的第六連接片且兩所述第六連接片之間形成有一第四間隙,所述第五連接片的厚度等于所述第一間隙的寬度,所述第四間隙的寬度等于所述第二連接片的厚度,所述第五連接片、第六連接片上均設有連接螺孔,所述第五連接片置于所述第一間隙內且通過所述第一螺桿和第一螺母連接,所述第二連接片置于所述第三間隙內且通過配套的第三螺桿和第三螺母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上的第二連接片與第三連接片的設置方向垂直,所述第二連桿上的第五連接片與所述第六連接片的設置方向垂直。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桿、第二螺桿、第三螺桿的一端分別設有旋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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