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變速桿把手、把手腔蓋及包括該變速桿把手的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069830.6 | 申請日: | 2012-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946656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22 |
| 發明(設計)人: | 斯文-奧洛夫·彼得森;約納斯·戈特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沃爾沃汽車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59/02 | 分類號: | F16H59/02;B60Q3/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邵偉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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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變速桿 把手 包括 車輛 | ||
1.一種變速桿把手,包括:?
把手本體(4);?
位于所述把手本體(4)內的把手腔(10);所述把手腔(10)具有一開口;?
把手腔蓋(6),形成為覆蓋所述把手腔(10)的所述開口,所述把手腔蓋(6)至少部分地是透明的;以及?
第一照明裝置(12),連接至所述把手腔蓋(6),以使所述把手腔蓋(6)形成引導來自所述第一照明裝置(12)的光的第一光導向器,?
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腔蓋(6)中結合有變速圖形(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腔蓋(6)可釋放地附接至所述把手本體(4)。?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把手腔蓋(6)下方所述把手腔(10)內以至少部分地重疊的方式布置有背景板(16),所述背景板(16)至少部分地具有反射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景板(16)可釋放地附接至所述把手本體(4)。?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速圖形(8)與所述背景板(16)之間設置有間隙(g)。?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g)滿足0<g≤12mm。?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g)滿足1mm≤g≤10mm。?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g)滿足2mm≤g≤8mm。?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速圖形(8)借助于模制、壓印、銑削、蝕刻或激光雕刻而作為凹口(18)形成在所述把手腔蓋(6)內。?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速圖形(8)借助于所述把手腔蓋(6)的光學特性的局部改變(20)而形成在所述把手腔蓋(6)內。?
11.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速桿把手(2)進一步包括指示所選變速桿位置的至少一個第二照明裝置(28)。?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照明裝置(28)連接至第二光導向器(24)的第一端(26),所述第二光導向器(24)具有朝向所述變速圖形(8)的第二端(30)。?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導向器(24)的所述第二端(30)朝向這樣的位置,該位置表示所述變速圖形(8)中的各個變速桿位置。?
14.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導向器(24)穿過所述背景板(16)中的孔(32),以使所述第一端(26)在所述背景板(16)的背向所述把手腔蓋(6)的一側處連接至所述第二照明裝置(28),并且所述第二端(30)朝著所述把手腔蓋(6)伸到所述背景板(16)之外。?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變速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導向器(24)的所述第二端(30)與所述把手腔蓋(6)之間的距離d滿足0≤d≤g,其中g為所述變速圖形(8)與所述背景板(16)之間的所述間隙。?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變速桿把手,所述距離d滿足0<d≤4mm。?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變速桿把手,所述距離d滿足0<d≤2mm。?
18.一種把手腔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腔蓋形成為覆蓋根據權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項所述的變速桿把手(2)中的把手腔(10)的開口,所述把手腔蓋(6)至少部分地是透明的,并包括結合在所述把手腔蓋(6)中的變速圖形(8)。?
19.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17中任一項所述的變速桿把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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