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動翻轉機構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583260.7 | 申請日: | 2012-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960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2 |
| 發明(設計)人: | 張明常;李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47/244 | 分類號: | B65G47/244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樊戎 |
| 地址: | 430057 湖北省武漢***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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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 翻轉 機構 | ||
1.一種自動翻轉機構,包括經提升機構與機架連接的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包括有橫板及橫板四角上垂直設置的立柱,所述提升機構至少包括一個在機架上可垂直上下運動的舉升滑臺;所述翻轉機構至少包括兩個對稱設置的具有翻轉功能的插銷機構,所述兩個插銷機構經支架與舉升滑臺連接,其中一個插銷機構經傳動裝置與翻轉動力裝置連接,所述機架、提升機構和翻轉機構的中心線完全重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插銷機構包括依次連接的翻轉頭、移動軸以及氣缸;翻轉動力裝置經傳動裝置與移動軸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機構還包括有提升動力裝置、傳動裝置及升降裝置,所述升降裝置包括與傳動裝置連接的滾筒、安裝在舉升滑臺上的滑輪,以及連接滾筒與滑輪的鋼絲繩。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舉升滑臺的四角與四根立柱滑動連接。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自動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翻轉移動機構,所述翻轉移動機構至少包括一個可沿舉升滑臺水平移動的移動裝置,所述移動裝置經支架與至少一個所述插銷機構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動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舉升滑臺下方且與舉升滑臺中心線完全重合的工件輸送機,所述工件輸送機上設有對中定位裝置,所述對中定位裝置包括位于工件輸送機上工件兩側對稱設置的導向板,以及與導向板連接的同樣對稱設置的氣缸。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動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板截面為倒“L”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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