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持設備及其啟動拍攝功能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577219.9 | 申請日: | 2012-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056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2 |
| 發明(設計)人: | 林新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H04N5/23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9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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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設備 及其 啟動 拍攝 功能 方法 | ||
1.一種手持設備,所述手持設備包括本體和攝像裝置,所述攝像裝置設置于所述本體上,所述攝像裝置用于拍攝目標物體的圖像,所述本體上設有預設位置用于供用戶進行攝像時握持,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設備還包括第一傳感器、第二傳感器以及控制器,所述第一傳感器用于感測所述手持設備是否依照預設擺放狀態進行擺放,并當所述手持設備依照預設擺放狀態進行擺放時,產生狀態信號;所述第二傳感器感測預設位置是否被握持以產生相應的位置信號;所述控制器響根據所述狀態信號和位置信號控制所述攝像裝置啟動以拍攝圖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位置可供用戶握持并使手持設備呈所述預設的擺放狀態擺放,以使目標物體可成像于攝像裝置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傳感器設置于所述預設位置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裝置包括拍攝靜態圖像的拍照模式,所述預設位置包括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位置,所述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位置根據攝像裝置攝像時用戶握持本體的位置進行設定,所述第二傳感器感測到所述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位置皆被握持時,產生第一位置信號以啟動攝像裝置的拍照模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裝置包括拍攝動態圖像的錄像模式,所述預設位置包括第一和第二位置,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根據攝像裝置攝像時,用戶握持本體的位置進行設定,所述第二傳感器感測到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皆被握持時,產生第二位置信號以啟動攝像裝置的錄像模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設備包括平行設置第一側面和第二側、以及垂直連接于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之間的背面,所述攝像裝置包括鏡頭設置于所述背面上,所述鏡頭用于生成目標物體的圖像,所述預設位置設置于第一側面相對兩個端部和第二側面的相對的兩個端部,預設擺放狀態為第一側面、背面、以及第二側面依次沿著豎直方向排列放置、或者背面水平放置及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沿著豎直方向。
7.一種啟動拍攝功能的方法,其用于啟動手持設備的拍攝功能,所述手持設備設置有預設位置用于供用戶攝像時握持,所述手持設備包括用于攝像的攝像裝置、用于感測手持設備擺放狀態的第一傳感器、以及用于感測預設位置是否被握持的第二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啟動拍攝功能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感測手持設備是否依照預設擺放狀態進行擺放且預設的位置是否被握持;
若感測手持設備沿著預設擺放狀態進行擺放且預設位置被握持,啟動攝像功能。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啟動拍攝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位置可供用戶握持并使手持設備呈所述預設的擺放狀態進行擺放,以使目標物體可成像于攝像裝置上。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啟動拍攝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裝置包括拍攝靜態圖像的拍照模式,所述預設位置包括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位置,所述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位置根據攝像裝置攝像時用戶握持本體的位置進行設定的,若感測到所述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位置皆被握持,啟動攝像裝置的拍照模式。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啟動拍攝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裝置包括拍攝動態圖像的錄像模式,所述預設位置包括第一和第二位置,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根據攝像裝置攝像時用戶握持本體的位置進行設定的,若感測到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皆被握持時,啟動攝像裝置的錄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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