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電子貨架標簽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557991.4 | 申請日: | 2012-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8907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25 |
| 發明(設計)人: | 李征;陳永金;李晶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格瑞圖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84/18 | 分類號: | H04W84/18;G06K1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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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 電子 貨架 標簽 系統 | ||
1.無線電子貨架標簽系統其特征是:由電子貨架標簽(11)、無線路由器(12)、無線網關(13)和電子貨架標簽管理軟件(14)組成,電子貨架標簽(11)和無線路由器(12)之間、無線路由器(12)之間以及無線路由器(12)和無線網關(13)之間采用自組網方式,自行動態組網,通信時可以由其他無線路由器使用多跳方式進行數據的轉發;同時,在電子貨架標簽(11)和無線路由器(12)之間,多個無線路由器(12)之間以及無線路由器(12)和無線網關(13)之間采用頻分、時分、空分復用技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頻分是指一個無線路由器(12)和它管理的電子貨架標簽(11)采用一個頻段,不同的無線路由器(12)使用不同的頻段。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時分是指同一個無線路由器(12)管理下的電子貨架標簽(11)采用同步通信的方式和無線路由器(12)進行通信,保證了同一頻段下無線傳輸不會產生沖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分是指利用無線信號只能在一定空間范圍內進行傳輸的特性,把空間劃分成不同區域,在兩個無線路由器(12)無線信號相互不能覆蓋的區域采用同一頻段組網。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電子貨架標簽系統,無線數據采用三次握手協議在不同的無線設備之間通信,三次握手協議是指源設備(21)發送一個數據幀(23),目的設備(22)接收到此數據幀(23)后,發送數據幀的確認幀(24),數據幀的確認幀(24)包含了目的設備(22)對數據幀的校驗信息等內容,源設備(21)在接收驗證此數據幀的確認幀(24)后再發送一個確認幀的確認幀(25)給目的設備(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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