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旋流煤粉燃燒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53643.X | 申請日: | 2012-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171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03 |
| 發明(設計)人: | 李月華;張建文;倪建軍;陳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鍋爐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02 | 分類號: | F23D1/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1 | 代理人: | 翁若瑩;柏子雵 |
| 地址: | 200245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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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旋流煤粉 燃燒 | ||
1.一種旋流煤粉燃燒器,包括一次風通道(1)、軸向旋流的內二次風通道(2)和切向或軸向旋流的外二次風通道(3),外二次風通道(3)位于內二次風通道(2)的外圍,其特征在于:在一次風通道(1)的中心布置有中心套筒結構;中心套筒結構包括中心筒結構及在軸向上可前后移動的錐形筒(1-2),錐形筒(1-2)位于中心筒結構的前端,通過錐形筒(1-2)在軸向上的前后移動改變一次風通道(1)的一次風噴口的截面積;內二次風通道(2)的進口分隔為旋流風進口風道(2-1)和直流風進口風道(2-2);在外二次風通道(3)內設有旋流器(3-1)。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旋流煤粉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套筒結構包括中心外筒(1-1)及位于中心外筒(1-1)內的中心內筒(1-3),所述錐形筒(1-2)設于中心內筒(1-3)的前端;拉桿(1-4)的端部與錐形筒(1-2)連接固定,通過拉桿(1-4)帶動錐形筒(1-2)在軸向上前后移動;用于調節風量的調節閥(1-5)設于中心內筒(1-3)的進風口。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旋流煤粉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錐形筒(1-2)在軸向上的前后移動的距離為0~200m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旋流煤粉燃燒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旋流風進口風道(2-1)內設置有軸向固定旋流葉片;在所述直流風通道(2-2)內設置有風量調節閥(2-3)。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旋流煤粉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風通道(1)、所述內二次風通道(2)及所述外二次風通道(3)的通道出口外擴分別形成錐形筒一(1-6)、錐形筒二(2-4)及錐形筒三(3-2)。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旋流煤粉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錐形筒一(1-6)、所述錐形筒二(2-4)及所述錐形筒三(3-2)的擴錐角為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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