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運動傳感器的工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41458.9 | 申請日: | 2012-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58121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26 |
| 發明(設計)人: | A.沙芬貝格;K-P.德爾沙伊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F5/00 | 分類號: | B25F5/00;F21V3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李永波,楊國治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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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運動 傳感器 工具 | ||
1.電氣工具,具有手柄(6)、光源(3)并具有集成的用于影響工具功能的器件(5),其特征在于,用于影響工具功能的器件(5)包括至少一個加速度傳感器(8)以及用于加速度傳感器(8)的分析單元(9),其中分析單元(9)和加速度傳感器(8)相互連接,從而能夠基于加速度傳感器(8)的信號直接觸發光源(3)的打開或關閉,其中分析單元(9)備有加速度額定值,借助于該加速度額定值能夠確定用于打開和/或關閉光源(3)的開關閾值,其中所述光源(3)的打開或關閉可獨立于主開關(4)的操作觸發,其中可在主開關(4)尚未打開的情況下實現光源(3)的打開,其中電氣工具涉及旋擰工具或鉚接工具。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氣工具,具有主開關(4),其中光源(3)與分析單元(9)以及主開關(4)連接,從而其能夠獨立于主開關(4)觸發光源。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氣工具,其中在輸出裝置或鉚接裝置的附近周圍將光源(3)布置在工具殼體上或者工具殼體內部。
4.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氣工具,其中如此布置光源(3),使得輸出裝置或鉚接裝置不影響光束。
5.用于運行電氣工具的方法,該電氣工具包括加速度傳感器(8)、分析單元(9)以及光源(3),其中借助于分析單元(9)處理加速度傳感器(8)的信號并且激活光源(3)的打開或關閉,其中分析單元(9)備有加速度額定值,借助于該加速度額定值能夠確定用于打開和/或關閉光源(3)的開關閾值,并且其中獨立于主開關(4)的操作觸發所述光源(3)的打開或關閉,其中在主開關(4)尚未打開的情況下實現光源(3)的打開。
6.按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作為工具功能打開或者關閉光源(3)。
7.按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中分析單元(9)包括加速度額定值,借助于加速度額定值確定用于打開和/或關閉光源(3)的開關閾值,從而能夠根據加速度強度調節光源(3)的行為。
8.按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中光源(3)已經在操作工具的主開關之前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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