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基于速率約束的OFDMA中繼系統(tǒng)的資源分配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539586.X | 申請日: | 2012-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790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26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有明;趙翠茹;汪照;朱星;王炯滔;金明;王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4L27/26 | 分類號: | H04L27/26;H04W72/04 |
| 代理公司: | 寧波奧圣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26 | 代理人: | 程曉明 |
| 地址: | 315211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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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速率 約束 ofdma 中繼 系統(tǒng) 資源 分配 方法 | ||
1.一種基于速率約束的OFDMA中繼系統(tǒng)的資源分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①根據OFDMA中繼系統(tǒng)中用戶間速率成比例約束條件,建立優(yōu)化資源分配模型:
滿足的約束條件:
②根據上述優(yōu)化資源分配模型中的約束條件A5及OFDMA中繼系統(tǒng)中中繼用戶向基站發(fā)送信息需要兩個時隙,確定OFDMA中繼系統(tǒng)中各用戶應至少分配的子載波數:i≤M0M0+1≤i≤M0+M1,其中,在信息傳輸過程中,直接與基站進行通信的用戶稱之為直傳用戶,通過中繼與基站通信的用戶稱之為中繼用戶,i≤M0表示用戶i是直傳用戶,M0+1≤i≤M0+M1表示用戶i是中繼用戶;
③在假定平均功率分配條件下,為速率約束比Ri/γi最小的用戶優(yōu)先分配子載波,使各用戶分配到步驟②中確定的子載波個數,然后將剩余子載波分配給其對應信道增益最大的用戶,以最大化系統(tǒng)總容量;
④根據步驟③中各個用戶實際分配到的子載波個數以及第二時隙發(fā)送總功率約束,利用拉格朗日算法進行子載波上的優(yōu)化功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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