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和包括該窗口的移動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536252.7 | 申請日: | 2012-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712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26 |
| 發明(設計)人: | 平井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32B27/08 | 分類號: | B32B27/08;B32B5/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韓明星;戴嵩瑋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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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移動 設備 窗口 包括 | ||
1.一種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所述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包括:
第一樹脂層,包括透明粘合樹脂和分布在所述透明粘合樹脂上的多個支撐構件;以及
第二樹脂層,設置在所述第一樹脂層的一側上并且包括硬透明樹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透明粘合樹脂的體積彈性系數不大于0.01GPa。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透明粘合樹脂的體積彈性系數不大于1MPa。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透明粘合樹脂是硅粘合樹脂、橡膠粘合樹脂、丙烯酸粘合樹脂和聚氨酯粘合樹脂中的任何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支撐構件的體積彈性系數不小于1GPa。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支撐構件是短纖維和球形顆粒中的任何一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支撐構件包括硅酸鹽玻璃、氧化鋁陶瓷和丙烯酸有機材料中的至少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丙烯酸有機材料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支撐構件包括:
多個第一纖維聚集體,設置在特定的方向上并且彼此分隔開;以及
多個第二纖維聚集體,與所述多個第一纖維聚集體交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第一纖維聚集體和所述第二纖維聚集體包括多個纖維,每個纖維包括電絕緣玻璃材料、過渡玻璃材料和酚醛環氧玻璃材料中的任何一種。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支撐構件的折射率和所述透明粘合樹脂的折射率之間的差不大于0.1。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第一樹脂層的厚度在10μm~500μm的范圍內。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第二樹脂層的厚度在5μm~100μm的范圍內。
14.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支撐構件的直徑在2μm~100μm的范圍內。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第一樹脂層的厚度和所述支撐構件的直徑之間的差在0~30μm的范圍內。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第一樹脂層的厚度和所述支撐構件的直徑之間的差在0~10μm的范圍內。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第二樹脂層包括硅倍半氧烷樹脂、丙烯酸樹脂、聚碳酸酯樹脂、烯丙基樹脂、聚酯樹脂和環氧樹脂中的至少一種。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所述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樹脂層的另一側上的支撐膜。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支撐膜是透明塑料片、偏振膜和觸摸傳感器面板中的一種。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支撐膜包括具有不大于1GPa的體積彈性系數的透明樹脂。
2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所述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還包括第三樹脂層,所述第三樹脂層設置在所述第一樹脂層和所述第二樹脂層之間并且包括與所述透明粘合樹脂的材料相同的材料。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用于移動設備的窗口,其中,所述第三樹脂層的厚度不大于5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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