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核電站放射性廢氣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32029.5 | 申請日: | 2012-1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690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13 |
| 發明(設計)人: | 劉羽;牛俐珺;潘躍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21F9/02 | 分類號: | G21F9/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王基才;王冬華 |
| 地址: | 518023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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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核電站 放射性 廢氣 處理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核電站放射性廢氣的處理,尤其涉及一種低氫濃度放射性廢氣的處理系統。
背景技術
核電站堆芯在核裂變反應時會產生放射性核素,如Xe、Kr等,這些裂變產物在包殼破損時會泄漏到反應堆冷卻劑中,并隨水運動遷移擴散到整個一回路;隨著溫度、壓力的變化,放射性裂變氣體會從冷卻劑中析出進入氣相空間而形成放射性廢氣,此類廢氣通常需要處理后才可向環境中排放。
由于廢氣來源的上游系統工藝不同,各核電站放射性廢氣的成份也有所不同。某些中國壓水堆核電站在運行期間,為抑制一回路中氧的濃度,需增加冷卻劑中的氫氣溶解量,所以RCV系統(Chemical?and?Volume?Control?System,化學和容積控制系統)的容控箱采用氫氣覆蓋,這導致了氫氣在需要TEG系統(Gaseous?Waste?Treatment?System,廢氣處理系統)處理的廢氣中具有較大的濃度;而另外一些歐洲壓水堆核電站,其RCV系統的功能有所變化,因此所產生的放射性廢氣中氫氣的濃度較低,通過吹掃稀釋可以維持在4%以下。目前處理核電站產生的含氫放射性廢氣,主要采用衰變箱加壓貯存衰變和活性炭滯留衰變兩種工藝。
請參閱圖1,在衰變箱加壓貯存衰變工藝中,含氫放射性廢氣來源于貯存一回路冷卻劑的容器的覆蓋氣體、吹掃排氣和檢修排氣等,這些貯存一回路冷卻劑的容器主要是穩壓器卸壓箱10、RCV容控箱12、TEP(Coolant?Storage?andTreatment?System,冷卻劑貯存和處理系統)除氣塔14、TEP前置槽16和反應堆冷卻劑疏水箱18。廢氣經過收集加氮氣后送入緩沖罐20,待緩沖罐20到達一定壓力后,下游廢氣壓縮機22自動聯鎖啟動將廢氣加壓,廢氣經氣體冷卻器23冷卻后輸入衰變箱24中進行衰變;廢氣在衰變箱24中貯存一定時間,使其中短壽命核素盡可能衰變完全,從而有效降低其放射性水平;排放前對衰變箱24內的氣體進行取樣分析,合格后即可送往DVN系統(Nuclear?Auxiliary?Building?Ventilation?System,核島輔助廠房通風系統)過濾除碘,并通過煙囪26向環境中排放。
但是,上述工藝無法在加壓貯存前降低上游來氣中的氫氣濃度,如果出現氧氣濃度監測失效、控制出現問題、衰變箱泄漏等,會存在氫氧爆炸的風險,因此需將上游來氣中氧濃度嚴格控制在2%以內,以防止氫氧濃度同時達到爆炸限而發生氫爆。另外,還需對系統進行防火分區設置,在設備的選型、布置以及所在房間的耐火等級、通風、照明等各方面進行更嚴格的選型考慮,以致建造成本相應增加。
部分國外核電站由于上游系統的工藝設計不同,無需用氫氣覆蓋對冷卻劑中加氫,因而廢氣中氫濃度可控制在較低水平,通過氮氣調節能夠使廢氣源項中的氫氣濃度控制在4%以下,所以能夠采用氫氧復合工藝進行處理。請參閱圖2,在活性炭滯留衰變工藝中,上游各系統產生的廢氣排到TEG系統后,先經過氣體干燥器30去除氣體中的水分,再測量氣體中氫氣、氧氣濃度,并通過氫氣、氧氣、氮氣注入裝置將氣體濃度調節至氫氧濃度比例為特定化學計量比;調節后的廢氣進入氫氧復合器32并在催化劑催化下發生氫氧復合反應;復合后氫氧濃度降低至規定限值以下的氣體經氣體冷卻器34冷卻后,通過廢氣壓縮機35壓縮并進入干燥器36干燥去除水分;再流回上游各系統循環利用,或是經過凝膠干燥器38干燥后,進入三個串聯的活性炭滯留床39,使Xe、Kr等短壽命放射性核素在活性炭床中滯留衰變,經過放射性活度監測后,最后排放進環境中。
但是,活性炭自身的性質導致活性炭滯留衰變工藝對廢氣源項要求較高,吸附效果受到粒徑(活性炭只能保持對某一粒徑范圍的廢氣有較好的吸附效果)、濕度(廢氣的相對濕度對惰性氣體的吸附效率會造成較大影響,吸附性能隨著濕度的增加而顯著降低,受潮后的活性炭則無法實現正常的吸附功能)、溫度(進氣溫度過高有可能在炭吸附過程中因溫度降低而變濕析出水分,導致活性炭受潮而影響吸附性能)、壓力(氣體吸附的最佳壓力點也有所不同,如果處理的廢氣中污染物種類雜多,會給最佳運行壓力的選擇帶來難度,很難保證活性炭滯留床對所有污染物均有較高的處理效率)、濃度(吸附系數與污染物濃度也有關系)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且滯留床內的活性炭屬于易燃物質,在設計中需著重考慮火災報警、消防措施,并要求對活性炭床的運行溫度、氫氧含量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監測。根據目前國內核電站的經驗反饋,即使在活性炭滯留床前設置了沸石等干燥保護床,活性炭在實際使用中仍存在受潮、飽和等失效現象,而換下來的活性炭顆粒還需要作為放射性易燃廢物進行處理,以致處置難度大,費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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