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芯殼結構納米線遂穿場效應器件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530199.X | 申請日: | 2012-1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693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13 |
| 發明(設計)人: | 何進;張湘煜;張愛喜;杜彩霞;朱小安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大學深圳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H01L29/786 | 分類號: | H01L29/786;H01L29/775;H01L29/06;B82Y10/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惠邦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71 | 代理人: | 滿群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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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結構 納米 線遂穿 場效應 器件 | ||
1.一種芯殼結構納米線遂穿場效應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柵電極(6),源區(1),漏區(4),中心區和柵介質層(5),其中:
所述中心區為同軸對稱的芯殼結構,所述芯殼結構中的芯(3)為絕緣體材料,所述芯殼結構中的殼(2)為半導體材料;
所述柵介質層(5)全套入所述中心區,用于電隔離所述中心區和所述柵電極(6);
所述柵電極(6)全套入所述柵介質層(5);所述柵電極(6)、柵介質層(5)和中心區的長度均相等;
所述源區(1)和漏區(4)分別位于所述中心區兩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場效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芯(3)為氧化硅,所述殼(2)為磷或砷摻雜的硅材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場效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磷或砷摻雜的硅材料中,磷的摻雜濃度為1010cm-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場效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源區(1)和漏區(4)為摻雜類型相反的重摻雜硅材料,均為減少寄生效應的。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場效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源區(1)為硼重摻雜的硅材料,所述漏區(4)為磷或砷重摻雜的硅材料;所述硼重摻雜的硅材料中,硼的摻雜濃度為1×1019~2×1020cm-3;所述磷或砷重摻雜的硅材料中,磷或砷的摻雜濃度為1×1018~1×1020cm-3。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場效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柵介質層(5)厚度為1.5~2.5納米。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場效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芯(3)的半徑為2-9納米,所述殼(2)的厚度為5-15納米。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場效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芯(3)的半徑為6或8納米,所述殼(2)的厚度為10納米。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場效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芯(3)的半徑為6納米,所述殼(2)的厚度為5納米。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場效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芯殼結構納米線遂穿場效應器件是同軸對稱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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