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水耕植物栽培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27937.5 | 申請日: | 2012-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393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7 |
| 發明(設計)人: | 郭洲獎;蔡雯莉;張哲維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映視訊(吳江)有限公司;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G31/06 | 分類號: | A01G31/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漢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胡晶 |
| 地址: | 215217 江蘇省蘇州***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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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植物 栽培 裝置 | ||
1.一種水耕植物栽培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有:
一養液盛盤,用以容置一養液,該養液盛盤包含一相對的第一長側壁與第二長側壁;
復數個第一凸起部,分別接觸該第一長側壁,且該些第一凸起部不接觸該第二長側壁而分別形成一第一開口;以及
復數個第二凸起部,分別接觸該第二長側壁,且該些第二凸起部不接觸該第一長側壁而分別形成一第二開口;其中
該些第一凸起部與該些第二凸起部是間隔排列(alternately?arranged),且該些第一凸起部與該些第二凸起部的延伸方向是垂直于該養液的注入方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耕植物栽培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養液盛盤還包含一相對的第一短側壁與第二短側壁,一設置于該第一短側壁上的入水口以及一設置于該第二短側壁上的出水口。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耕植物栽培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入水口的高度大于該出水口的高度。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耕植物栽培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入水口與該出水口是呈對角設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耕植物栽培裝置,其特征在于,該些第一開口是對應于該出水口,而該些第二開口是對應該入水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耕植物栽培裝置,其特征在于,該些第一凸起部分別具有一第一斜面與一第二斜面,該第一斜面面對該入水口而該第二斜面面對該出水口,且該第二斜面的仰角大于該第一斜面的仰角,該些第二凸起部分別具有一第三斜面與一第四斜面,該第三斜面面對該入水口而該第四斜面面對該出水口,且該第四斜面的仰角大于該第三斜面的仰角。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耕植物栽培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一定植板,設置于該養液盛盤上,且該定植板包含復數個定植孔,呈一陣列排列。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水耕植物栽培裝置,其特征在于,該些定植孔的排列方向是平行于該些第一凸起部與該些第二凸起部,且該些第一凸起部的頂端與該些第二凸起部的頂端是分別對應于該些定植孔偏該入水口約三分之一處。
9.一種水耕植物栽培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有:
一對末端部養液盛盤,該些末端部養液盛盤分別具有相對的一第一短側壁與一第二短側壁,以及一垂直該第一短側壁與該第二短側壁的長側壁,該些長側壁分別具有一開口,該些末端部養液盛盤還分別包含一第一凸起部,該第一凸起部接觸該第一短側壁,且該第一凸起部不接觸該第二短側壁而形成一第一開口;
至少一第一中間部養液盛盤,該第一中間部養液盛盤具有相對的一第三短側壁與一第四短側壁,該第一中間部養液盛盤還包含一第二凸起部,該第二凸起部接觸該第四短側壁,且該第二凸起部不接觸該第三短側壁而形成一第二開口;以及
至少一第二中間部養液盛盤,該第二中間部養液盛盤具有相對的一第五短側壁與一第六短側壁,該第五短側壁鄰接該第三短側壁且該第六短側壁鄰接該第四短側壁,該第二中間部養液盛盤還包含一第三凸起部,該第三凸起部接觸該第五短側壁,且該第三凸起部不接觸該第六短側壁而形成一第三開口;其中
該第一中間部養液盛盤與該第二中間部養液盛盤是間隔地排列設置于該些末端養液盛盤之間。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水耕植物栽培裝置,其特征在于,該些第一凸起部、該第二凸起部與該第三凸起部的延伸方向是垂直于一養液的注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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