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載波激活和去激活的方法、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24633.3 | 申請日: | 2012-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56312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11 |
| 發明(設計)人: | 張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H04L5/00 | 分類號: | H04L5/00;H04L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91 | 代理人: | 孔凡紅 |
| 地址: | 100191***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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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載波 激活 方法 設備 | ||
1.一種觸發載波激活和去激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終端確定是否滿足載波狀態更新的觸發條件;
終端在確定滿足載波狀態更新的觸發條件后,向網絡側發送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所述載波狀態更新為載波激活或載波去激活,載波激活的觸發條件用于指示終端對當前的傳輸服務質量不滿意或服務情況不滿足自身需求,載波去激活的觸發條件用于指示終端需要減少能量消耗或增加使用時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載波激活的觸發條件包括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
終端監測到業務的平均傳輸速率值小于業務的傳輸速率要求最低值或用戶設定的傳輸速率值;
終端監測到業務的包時延值超過業務的包時延限制最高值或用戶設定的包時延值;
終端監測到緩存區中的待傳輸數據量超過預先設定的門限值。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載波去激活的觸發條件包括:
終端的剩余電量低于預先設定的電量閾值。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業務為保證比特速率GBR業務,則所述傳輸速率要求最低值為網絡側針對該業務配置的GBR值;
若所述業務為非保證比特速率Non-GBR業務,則所述傳輸速率要求最低值為網絡側針對該業務配置的優先比特速率PBR值或最小比特速率MinBR值。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終端根據網絡側配置的包時延預算PDB參數得到所述包時延限制最高值。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網絡側發送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具體包括:
終端向網絡側發送媒體接入控制層控制單元MAC CE,在該MAC CE的保留字段中攜帶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信息;或者,
終端向網絡側發送媒體接入控制層協議數據單元MAC PDU,在該MAC PDU的MAC子頭的保留字段中攜帶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信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AC CE為Power Headroom MAC CE,或Extended Power Headroom MAC CE。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終端向網絡側發送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之后,進一步包括:
終端接收網絡側發送的載波激活的通知,該通知中攜帶激活的載波的標識信息;終端將該標識信息對應的載波激活,并使用激活后的載波進行數據傳輸;或者,
終端接收網絡側發送的載波去激活的通知,該通知中攜帶去激活的載波的標識信息;終端將該標識信息對應的載波去激活,并停止在去激活的載波進行數據傳輸。
9.一種載波激活和去激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網絡側接收終端發送的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所述載波狀態更新為載波激活或載波去激活;所述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為終端在確定滿足載波狀態更新的觸發條件后向網絡側發送的,載波激活的觸發條件用于指示終端對當前的傳輸服務質量不滿意或服務情況不滿足自身需求,載波去激活的觸發條件用于指示終端需要減少能量消耗或增加使用時間;
網絡側確定是否接受所述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
網絡側在確定接受所述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后,根據該請求執行載波激活或載波去激活的操作。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絡側接收終端發送的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具體包括:
網絡側接收終端發送的媒體接入控制層控制單元MAC CE,在該MAC CE的保留字段中攜帶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信息;或者,
網絡側接收終端發送的媒體接入控制層協議數據單元MAC PDU,在該MAC PDU的MAC子頭的保留字段中攜帶載波狀態更新的請求信息。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AC CE為Power Headroom MAC CE,或Extended Power Headroom MAC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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