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汽車頂棚的固定裝置、汽車及其汽車頂棚的制造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07060.3 | 申請日: | 2012-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476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1 |
| 發明(設計)人: | 王興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3/02 | 分類號: | B60R1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賈玉姣;宋合成 |
| 地址: | 10220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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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汽車 頂棚 固定 裝置 及其 制造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汽車連接領域,尤其是涉及汽車頂棚的連接。
背景技術
現代汽車制造領域在安裝汽車頂棚時都是在汽車頂棚上設置一個貫穿汽車頂棚的通孔,通過卡扣穿過汽車頂棚的通孔并將卡扣固定在車身橫梁上,從而將汽車頂棚固定在車身橫梁上。采用該種結構的特點是,卡扣一端固定在車身橫梁上另一端在汽車頂棚的外表面因而暴露在汽車的內飾中,影響頂棚整體的美觀性。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
為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能夠提高汽車頂棚整體的美觀性的汽車頂棚的固定裝置。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汽車。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汽車頂棚的制造方法。
根據本發明第一方面實施例一種用于汽車頂棚的固定裝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設置適于連接所述汽車頂棚背面的連接件;卡接體,所述卡接體固定在所述底板上并可用于固定卡扣。
優選地,所述連接件為倒刺件。
優選地,所述連接件為粘接件。
優選地,所述底板包括:第一板件,所述第一板件破孔形成所述倒刺件,并與所述卡接體固定;第二板件,所述第二板件破孔形成所述倒刺件,并與所述卡接體固定。
優選地,所述底板包括:第一板件,所述第一板件設置有粘結件,并與所述卡接體固定;第二板件,所述第二板件設置有粘結件,并與所述卡接體固定。
優選地,所述卡接體,包括,第一連接臂,所述第一連接臂第一端與所述第一板件固定,第二連接臂,所述第二連接臂第一端與所述第二板件固定,上頂板,所述上頂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連接臂第二端和所述第二連接臂第二端,所述上頂板設置有連接凹槽,所述連接凹槽可用于固定卡扣。
優選地,還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連接所述第一板件和所述第二板件。
優選地,所述上頂板大致成矩形,上頂板第一邊與所述第一連接臂第二端連接,上頂板第二邊與所述第二連接臂第二端連接,上頂板第三邊向下延伸與所述固定板連接,所述上頂板大致的中部開始有大致成行圓形連接孔,所述上頂板開設有滑動槽,所述滑動槽貫穿所述連接孔和上頂板第四邊,在所述滑動槽和所述連接孔的邊緣設置有向下延伸的邊緣。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汽車頂棚的固定裝置能夠提高汽車頂棚整體的美觀性。
根據本發明第二方面實施例的一種汽車,包括:頂棚,根據本發明第一方面實施例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頂棚的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固定在所述頂棚背面上;車體,卡扣,所述卡扣第一端固定在所述固定裝置上,第二端端卡接在所述車體上。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汽車能夠提高汽車內飾整體的美觀性。
根據本發明第三方面實施例的一種汽車頂棚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將根據本發明第一方面實施例所述的固定裝置預埋在模具中;S2、將頂棚模壓成型。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制造方法,可以提高汽車頂棚整體的美觀性。
本發明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明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發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為根據本發明汽車頂棚的固定裝置第一實施例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根據本發明汽車頂棚的固定裝置第一實施例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根據本發明汽車頂棚的固定裝置第二實施例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4為根據本發明汽車頂棚、卡扣及汽車頂棚的固定裝連接結構示意圖;
圖5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汽車頂棚的制造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發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前”、“后”、“左”、“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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