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移除玻璃板的周界部的方法和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00927.2 | 申請日: | 2012-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304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05 |
| 發明(設計)人: | N·D·卡瓦拉奧三世;K·M·希爾;H·J·里迪;L·王;鄭哲明;周乃越 | 申請(專利權)人: | 康寧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B33/02 | 分類號: | C03B33/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丁曉峰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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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玻璃板 周界 方法 設備 | ||
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本申請根據35?USC?§120要求2011年11月30日提交的美國申請第13/307,478號的優先權權益,其全部內容以參見的方式納入本文。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玻璃板周界精加工的方法和設備。特別是,本發明涉及用于移除玻璃板的周界部的方法和設備。本發明例如用于移除由下拉工藝制成的玻璃板的珠緣區域,以用作顯示器的玻璃基板。
背景技術
已發現薄玻璃板用于許多光學、電子或光電子裝置內,諸如是液晶顯示器(LCD)、有機發光二極管(OLED)顯示器、太陽能電池,作為半導體裝置基板、濾色基板、蓋板等。厚度從幾微米到幾毫米的薄玻璃板可通過許多方法來制成,這些方法諸如是浮動工藝、熔融下拉工藝(由美國紐約州康寧市的康寧股份有限公司引領的方法)、槽下拉工藝等。
在薄玻璃板的許多應用中,尤為希望玻璃板具有(i)基本上無劃痕、顆粒及其它缺陷的初始表面質量;(ii)較高的厚度均勻性;(iii)較小的表面粗糙度和表面波度。為此,在用于制成玻璃板的成型工藝中,通常避免如此成型的玻璃板的主表面的中心區域與固體表面直接接觸。而是,僅玻璃板的周界區域會與諸如邊緣輥、拉輥、邊緣引導輥等之類的固體表面直接接觸。由此,直接由成型裝置獲得的如此成型的玻璃板的兩側的周界部,諸如在熔融下拉或槽下拉工藝的拉制底部區域內,往往具有比主表面的中心區域低的表面質量,該周界部有時被稱為“珠緣”。此外,根據所采用的具體成型裝置,周界部往往具有與中心區域不同的厚度和明顯較大的厚度變化。
先前采用或建議有不同的產出、產出一致性和工藝成本和設備成本的各種玻璃板珠緣移除技術。
顯示器市場已示出對具有高柔性的玻璃板、即那些具有較大板寬度和/或長度和/或非常小的厚度的玻璃板有越來越大的需求。發明人已發現對于具有高柔性的玻璃板,珠緣移除會是一種巨大的挑戰,并且在玻璃板制造工藝中是總產出瓶頸。因此,用于柔性相對較小的玻璃板的可接受的珠緣移除工藝對于具有柔性高得多的玻璃板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因此,非常需要穩固的玻璃板珠緣移除工藝,該工藝具有對柔性較高和/或較低的玻璃板的可接受的能力。本發明滿足了此需要和其它需要。
發明內容
在此公開了本發明的幾個方面。應理解到這些方面可彼此交疊或不交疊。因此,一個方面的一部分可落入另一方面的范圍內,反之亦然。
每個方面通過多個實施例來說明,其又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具體實施例。應理解到這些實施例可以彼此交疊或可以彼此不交疊。因此,一個實施例的一部分或其具體實施例可落入或不落入另一實施例或其具體實施例的范圍之內,反之亦然。
因此,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是一種用于移除玻璃板的第一周界部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I)提供玻璃板,該玻璃板具有第一主表面、與第一主表面相對的第二主表面、具有中心厚度Th(C)的中心區域、上邊緣表面、下邊緣表面、第一側邊緣表面和第二側邊緣表面以及位于第一側邊緣表面附近的第一周界部,各邊緣表面連接第一主表面和第二主表面;
(II)通過在上邊緣表面附近將第一和第二主表面固定到懸置裝置來將玻璃板放置于預定位置;
(III)在步驟(II)之后,在第一側邊緣表面附近將第一和第二主表面約束在離第一側邊緣表面的端部距離D1處,該第一側邊緣表面從上邊緣表面延伸到下邊緣表面;
(IV)在步驟(III)之后,在第一主表面上、于離第一側邊緣表面的端部距離D2處形成從上邊緣表面附近延伸到下邊緣表面附近的刻劃線,其中,D2<D1;
(V)采用第一對夾具在第一側邊緣附近將第一和第二主表面夾持在離第一側邊緣表面的端部距離D3處;
(VI)使第二主表面與和刻劃線相對的突緣條接觸;
(VII)在步驟(V)和(VI)之后,通過第一對夾具使第二主表面沿遠離第一主表面的方向運動,因而,玻璃板的位于第一側邊緣附近的第一周界部抵靠突緣條彎曲,并沿刻劃線與玻璃板的中心區域分離。
在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的某些實施例中,在所有步驟(II)到(VII)中,保持玻璃板大致垂直。
在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的某些實施例中,步驟(III)在步驟(V)之前。
在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的某些實施例中,步驟(III)和(V)基本上同時實施。
在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的某些實施例中,在步驟(V)中,第一對夾具大致垂直,即,大致平行于重力加速度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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