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497884.7 | 申請日: | 2012-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479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1 |
| 發明(設計)人: | 徐璐琪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民辦尚德實驗學校 |
| 主分類號: | B62M6/40 | 分類號: | B62M6/40;B62M6/9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師事務所 31272 | 代理人: | 竺路玲 |
| 地址: | 201315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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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具有 動力 充電 電動車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動車,具體涉及一種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
背景技術
目前,我們使用的電動自行車多為預先需要進行長時間充電才能有效行駛的類型,但是此種類型的電瓶車具有充電時間長,在行駛過程中一旦沒電就和普通自行車一樣,甚至比普通自行車更難行駛等的缺點,在人力驅動下并不能將動能轉化為電能,非常浪費產生的動能。
發明內容
針對現使用的普通電動自行車存在的上述局限性,本發明提供一種更實用的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
本發明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包括發電機、控制裝置、蓄電池和電量顯示裝置,所述發電機的軸與電動車腳蹬的軸連接,所述控制裝置與所述發電機以及所述電量顯示裝置連接并固定于所述電動車車架上,所述蓄電池與所述發電機連接并設于所述電動車的車后座下,所述電量顯示裝置設于所述電動車的車把上并與所述蓄電池連接。
上述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其中,所述發電機為微型手動發電機。
上述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其中,所述控制裝置為自動斷開開關。
上述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其中,所述蓄電池為蓄電池組。
上述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其中,所述蓄電池組為儲能型膠體蓄電池。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制造了一種更人性化的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當電動車中所沖的電用盡時,能夠將人力踩踏產生的動能轉化為電能繼續趨勢電動車行駛,大大提高了電動車的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一種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的結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但不作為本發明的限定。
如圖1所示本發明一種具有動力充電的電動車,包括發電機、控制裝置、蓄電池和電量顯示裝置,發電機的軸與電動車腳蹬的軸連接,控制裝置與發電機以及電量顯示裝置連接并固定于電動車車架上,蓄電池與發電機連接并設于電動車的車后座下,電量顯示裝置設于電動車的車把上并與蓄電池連接,通過發電機與腳蹬的連接,將動能轉化為了電能在存儲于蓄電池中,電量顯示裝置隨時監測蓄電池的充電電量狀況,若充滿了反饋信號給控制裝置,控制裝置切斷發電機的運作,以免不間斷的充電過載對蓄電池造成損壞。
進一步的,發電機為微型手動發電機,電動自行車相對而言已然屬于小功率電動設備,采用微型手動發電機就可滿足供電需求了,與發電機連接的腳蹬充當微型手動發電機的搖柄。?
進一步的,控制裝置為自動斷開開關,采用自動斷開開關,只要接受到電量顯示裝置的滿載信號就自動切斷發電機運作,方便快捷。
進一步的,蓄電池為儲能型膠體蓄電池組,膠體蓄電池的存放時間較長,使用壽命也優于其它種類蓄電池。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申請專利范圍,所以凡運用本發明說明書及圖示內容所做出的等效結構變化,均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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