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微鏡照明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95458.X | 申請日: | 2012-1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352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05 |
| 發明(設計)人: | C·舒爾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徠卡顯微系統復合顯微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1/08 | 分類號: | G02B21/08;G02B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華偉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0 | 代理人: | 王勇;王博 |
| 地址: | 德國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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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微鏡 照明 系統 方法 | ||
1.一種顯微鏡照明系統,用于在第一和第二顯微鏡照明模式之間進行轉換,該顯微鏡照明系統具有用以提供第一顯微鏡照明模式的顯微鏡照明單元(100),包括:
照明源裝置(10),用于產生平行于光軸(9)傳播的照明光束(16);
掃描鏡裝置(2),用于在垂直于光軸的平面中偏轉照明光束(16);
掃描目鏡(3)和下游的掃描鏡筒透鏡(5),用于將掃描鏡裝置(2)成像在顯微鏡目鏡(7)的后焦面(6)上,并用于擴展照明光束(16),顯微鏡目鏡(7)將照明光束聚焦在待檢查的樣本(8)上;
其中,為了提供第二顯微鏡照明模式,該顯微鏡照明單元(100)具有聚焦透鏡(4),該聚焦透鏡可被插入照明光束(16)的路徑中從而使得照明光束被聚焦在顯微鏡目鏡(7)的后焦面(6)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微鏡照明系統,其中聚焦透鏡(4)能夠被插入在掃描目鏡(3)和掃描鏡筒透鏡(5)之間的照明光束(16)的路徑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微鏡照明系統,其中聚焦透鏡(4)能夠被插入在掃描鏡筒透鏡(5)和顯微鏡目鏡(7)的后焦面(6)之間的照明光束(16)的路徑上。
4.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顯微鏡照明系統,其中聚焦透鏡(4)可沿光軸(9)移動。
5.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顯微鏡照明系統,其中照明源裝置(10)包括用于擴展照明光束(16)的望遠鏡光器件(1)。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微鏡照明系統,其中為了提供第二顯微鏡照明模式,望遠鏡光器件(1)能夠從照明光束(16)的路徑中移開。
7.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顯微鏡照明系統,其中第一顯微鏡照明模式提供激光掃描顯微鏡照明,特別地用于共焦顯微鏡,照明源裝置(10)特別地包括激光輻射源(32)。
8.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顯微鏡照明系統,其中第二顯微鏡照明模式提供用于定位顯微鏡的照明,特別地用于GSDIM方法,照明源裝置(10)特別地包括激光輻射源(32)。
9.一種使用根據權利要求7和8的顯微鏡照明系統的方法,用于在特別用于共焦顯微鏡的激光掃描顯微鏡照明和特別用于GSDIM方法的定位顯微鏡照明之間進行轉換。
10.一種顯微鏡,具有顯微鏡目鏡(7)和根據權利要求1-8中之一的顯微鏡照明系統。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微鏡,其中在掃描鏡筒透鏡(5)和顯微鏡目鏡(7)之間的照明光束(16)的路徑中設置分束鏡(19),以使得來自樣本(8)的觀察光束(15)被耦合輸出。
12.一種用于在第一和第二顯微鏡照明模式之間進行轉換的方法,使用用以提供第一顯微鏡照明模式的顯微鏡照明單元(100),其中,
照明源裝置(10)產生平行于光軸(9)傳播的照明光束(16);
掃描鏡裝置(2)在垂直于光軸的平面中偏轉照明光束(16);以及
掃描目鏡(3)和下游的掃描鏡筒透鏡(5)將掃描鏡裝置(2)成像在顯微鏡目鏡(7)的后焦面(6)上并擴展照明光束(16),顯微鏡目鏡(7)將照明光束(16)聚焦在待檢查的樣本(8)上,其中,該顯微鏡照明單元(100)提供第二顯微鏡照明模式,其中,
聚焦透鏡(4)被插入照明光束(16)的路徑中從而使得照明光束被聚焦在顯微鏡目鏡(7)的后焦面(6)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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