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用于多種鏡頭類型的底座的視覺系統相機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480837.1 | 申請日: | 2012-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394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05 |
| 發明(設計)人: | L·努恩寧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康耐視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25 | 分類號: | H04N5/225;G03B17/12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譚志強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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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用于 多種 鏡頭 類型 底座 視覺 系統 相機 | ||
1.一種視覺系統外殼,其包括:
前板組件,其包括與位于外殼內部的圖像傳感器對齊的光圈,所述光圈包括具有第一直徑的外臺階和具有比第一直徑小的第二直徑的內臺階;及
第一臺階被構造和設置為接收第一鏡頭類型基座,且第二臺階被構造和設置為接收第二鏡頭類型基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外臺階和所述內臺階每個包括分別與所述第一鏡頭類型基座和所述第二鏡頭類型基座的外螺紋接合的內螺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外臺階被構造和設置為接收C型底座鏡頭基座,所述內臺階被構造和設置為接收M12鏡頭基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視覺系統,其進一步包括位于前板組件外表面上的安裝組件,其與被構造和設置為固定液體鏡頭模塊的光圈相鄰。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視覺系統,所述內臺階被構造和設置為接合與所述液體鏡頭模塊相互操作的固定鏡頭組件。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視覺系統,其進一步包括夾持組件,其被連接至所述前板組件的外表面,與所述液體鏡頭模塊的外殼層可拆卸地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夾持組件包括:彈簧組件,其具有與外殼層的部分可施壓地接合的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彈簧組件通過螺紋固定件可拆卸地連接至所述前板組件的外表面。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前板組件包括第一插座,其與所述外殼內的控制電路相互連接,所述第一插座接收電纜以操作所述液體鏡頭模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前板組件包括第二插座,其與所述外殼內的控制電路連接,所述第二插座接收電纜以操作照明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通過使用螺栓所述前板組件被連接至所述外殼的主體部分,所述螺栓穿入所述主體部分并具有露在所述前板組件外表面的端部。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螺栓包括螺紋孔,其用于將底座和附件的至少其中之一連接至所述前板組件。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外臺階被構造和設置為通過螺紋接收C型底座鏡頭基座,且所述前板組件包括多個螺紋孔,所述多個螺紋孔接收用于固定護罩的固定件,所述護罩蓋住C型底座鏡頭。
14.一種視覺系統外殼,其包括:
主體部分,其具有位于其內部的圖像傳感器;和連接至所述主體部分的前板組件,其中,所述前板組件包括用于可選擇地、可拆卸地和直接地連接至少三種獨立類型鏡頭的螺紋結構。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至少三種獨立類型鏡頭至少包括M12基座鏡頭、C型底座基座鏡頭和液體鏡頭模塊。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前板組件包括光圈,其相對于所述圖像傳感器對齊,所述光圈具有第一直徑的外臺階和具有比第一直徑小的第二直徑的內臺階,且所述第一臺階被構造和設置為可拆卸地固定所述C型底座鏡頭基座,所述第二臺階被構造和設置為可拆卸地固定所述M12基座。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前板組件包括螺紋孔,其接收用于相對于光圈將所述液體鏡頭模塊可拆卸地固定至所述前板組件的固定件。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視覺系統,其中,所述固定件可拆卸地固定與所述液體鏡頭模塊的一部分接合的彈簧夾持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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