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通話錄音的處理方法、系統及移動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80030.8 | 申請日: | 2012-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0210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7 |
| 發明(設計)人: | 劉強;王海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宇龍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65 | 分類號: | H04M1/65;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 44237 | 代理人: | 溫青玲 |
| 地址: | 523000 廣東省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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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通話 錄音 處理 方法 系統 移動 終端 | ||
1.一種通話錄音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當通話開始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生成錄音文件;
當通話結束時,提示用戶是否將錄音文件發送給通話的對方終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通話進行錄音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檢測本地終端用戶的說話聲音的音量;
判斷本地終端用戶的說話聲音的音量是否低于預設的閾值,如果是,則執行所述對通話進行錄音的步驟,否則只進行通話,不對通話進行錄音。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本地終端用戶的說話聲音的音量具體包括:
檢測預定時間段內的本地終端用戶的說話聲音的多個音量;
計算預定時間段內的本地終端用戶的說話聲音的多個音量的平均值。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用戶是否將錄音文件發送給通話的對方終端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接收到用戶選擇將錄音文件發送給通話的對方終端時,根據預設的通信方式或者根據用戶選擇的通信方式將錄音文件發送給對方終端;
當接收到用戶選擇不將錄音文件發送給通話的對方終端時,結束流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方式包括彩信、即時通訊和/或郵件。
6.一種通話錄音的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
錄音模塊,用于當通話開始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生成模塊,用于生成錄音文件;和
提示模塊,用于當通話結束時,提示用戶是否將錄音文件發送給通話的對方終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第一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本地終端用戶的說話聲音的音量;和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本地終端用戶的說話聲音的音量是否低于預設的閾值,如果是,則由所述錄音模塊對通話進行錄音,否則只進行通話,不對通話進行錄音。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檢測模塊包括:
第二檢測模塊,用于檢測預定時間段內的本地終端用戶的說話聲音的多個音量;和
計算模塊,用于計算預定時間段內的本地終端用戶的說話聲音的多個音量的平均值。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發送模塊,用于當接收到用戶選擇將錄音文件發送給通話的對方終端時,根據預設的通信方式或者根據用戶選擇的通信方式將錄音文件發送給對方終端。
10.一種包括權利要求6至9任一項所述的通話錄音的處理系統的移動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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