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回復消息的方法及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475955.3 | 申請日: | 2012-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846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0 |
| 發明(設計)人: | 劉小華;陳臻;陳冬梁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14 | 分類號: | H04W4/14;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陽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回復 消息 方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移動終端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用于回復消息的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移動終端越來越普及,短信已成為人們交流的重要工具。一般來說,用戶可以發送一對一短信和群發短信。
移動終端用戶在接收到短信時,可以在該短信的功能菜單中選擇對該短信進行回復的功能,這樣,新建短信的收件人就自動為該條收到的短信的發件人,為用戶回復短信帶來了便利。
但是,目前的短信回復功能僅能單獨回復一條短信,因此,當出現需要針對多條短信回復相同的內容,例如當在節假日或紀念日收到大量的祝福短信時,雖然回復的內容完全相同,但是也必須逐條進行回復。使得用戶做了大量的重復操作,浪費時間。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提出一種用于回復消息的方法及裝置,其能夠滿足用戶一次回復多條消息的需求,簡化用戶的操作。
本發明實施例提出一種用于回復消息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檢測發送群發回復消息的觸發事件;
分別提取用戶選擇出的兩個以上待回復消息的發件人標識;
將提取的發件人標識作為群發回復消息的收件人標識。
本發明實施例提取用戶選擇出的多個待回復消息的發件人標識作為群發回復消息的收件人標識,因此,可以實現同時回復多個消息,避免用戶逐條對待回復消息進行回復操作,簡化了用戶的操作。
作為上述方法的優選,所述分別提取用戶選擇出的兩個以上待回復的消息的發件人標識為:分別提取用戶選擇出的兩個以上會話對應的發件人標識,其中每個會話存儲一個發件人標識指示的發件人和用戶之間交互的所有消息,所述交互的所有消息中包括待回復消息。
本方案給出了以會話形式存儲消息時的情況。
作為上述方法的優選,所述方法還包括:
判斷所提取的發件人標識中是否存在兩個以上相同的發件人標識;當存在兩個以上相同的發件人標識時,將相同的發件人標識作為一個發件人標識。
本方案可以避免向相同的聯系人重復發送相同的消息。
作為上述方法的優選,將所述發件人標識作為群發回復消息的收件人標識為:將所述發件人標識填充至群發回復消息的收件人字段中。
相應地,本發明實施例還提出一種用于回復消息的裝置,包括:
檢測模塊,用于檢測發送群發回復消息的觸發事件;
提取模塊,用于分別提取用戶選擇出的兩個以上待回復消息的發件人標識;
處理模塊,用于將提取的發件人標識作為群發回復消息的收件人標識。
作為上述裝置的優選,所述提取模塊具體用于:分別提取用戶選擇出的兩個以上會話對應的發件人標識,其中每個會話存儲一個發件人標識指示的發件人和用戶之間交互的所有消息,所述交互的所有消息中包括待回復消息。
作為上述裝置的優選,所述提取模塊還用于:判斷所提取的發件人標識中是否存在兩個以上相同的發件人標識;當存在兩個以上相同的發件人標識時,將相同的發件人標識作為一個發件人標識。
作為上述裝置的優選,所述處理模塊具體用于:將所述發件人標識填充至群發回復消息的收件人字段中。
本發明實施例的其它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說明書中闡述,并且,部分地從說明書中變得顯而易見,或者通過實施本發明而了解。本發明的目的和其他優點可通過在所寫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以及附圖中所特別指出的結構來實現和獲得。
下面通過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實施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并不構成對本發明實施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出的第一種用于回復消息的方法的流程圖;
圖2是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出的第二種用于回復消息的方法的流程圖;
圖3是發送群發回復消息的觸發事件的用戶界面示意圖;
圖4是短信選擇的用戶界面示意圖;
圖5是短信發送的用戶界面示意圖;
圖6是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出的第三種用于回復消息的方法的流程圖;
圖7是會話選擇的用戶界面示意圖。
圖8是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出的用于回復消息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實施例,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實施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未經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475955.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