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信息自動回復的方法及通信終端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469068.5 | 申請日: | 2012-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02409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7 |
| 發明(設計)人: | 魏文靜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宇龍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12 | 分類號: | H04W4/12;H04W88/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揮;劉健 |
| 地址: | 523500 廣東省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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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息 自動 回復 方法 通信 終端 | ||
1.一種信息自動回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有:
信息接收步驟,接收第一聯系人的信息;
來電接收步驟,在回復所述信息之前,收到第二聯系人的來電;
時間判斷步驟,判斷所述來電的來電接聽時間與所述信息的信息接收時間之間的時間間隔是否在預定的時間間隔閾值內;
信息回復步驟,若所述時間間隔在所述時間間隔閾值內,則向所述第一聯系人回復預定的提示信息內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接收步驟之前還包括:
模式啟動步驟,設置是否啟動信息自動回復模式;
時間設置步驟,設置所述信息自動回復模式對應的所述時間間隔閾值;
應用設置步驟,設置執行所述信息自動回復模式的信息應用;
內容設置步驟,設置所述信息應用對應的提示信息內容。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時間判斷步驟之前還包括:
聯系人判斷步驟,判斷所述第二聯系人和所述第一聯系人是否為同一聯系人,若是則結束流程,否則執行所述時間判斷步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時間判斷步驟之前還包括:
接聽判斷步驟,判斷所述來電是否被接聽,若是則執行所述時間判斷步驟,否則結束流程。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來電接收步驟進一步包括,在編輯所述信息的回復信息時且發送所述回復信息之前,收到所述第二聯系人的來電。
6.一種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信息接收模塊,用于接收第一聯系人的信息;
來電接收模塊,用于在回復所述信息之前,收到第二聯系人的來電;
時間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來電的來電接聽時間與所述信息的信息接收時間之間的時間間隔是否在預定的時間間隔閾值內;
信息回復模塊,用于若所述時間間隔在所述時間間隔閾值內時,向所述第一聯系人回復預定的提示信息內容。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設置模塊,所述設置模塊進一步包括:
模式啟動子模塊,用于設置是否啟動信息自動回復模式;
時間設置子模塊,用于設置所述信息自動回復模式對應的所述時間間隔閾值;
應用設置子模塊,用于設置執行所述信息自動回復模式的信息應用;
內容設置子模塊,用于設置所述信息應用對應的所述提示信息內容。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
聯系人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第二聯系人和所述第一聯系人是否為同一聯系人,若是則結束流程,否則啟動所述時間判斷模塊工作。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
接聽判斷模塊,判斷所述來電是否被接聽,若是則啟動所述時間判斷模塊工作,否則結束流程。
10.根據權利要求6~9任一項所述的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來電接收模塊還用于在編輯所述信息的回復信息時且發送所述回復信息之前,收到所述第二聯系人的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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