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不上火的煙熏臘制品的加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62840.0 | 申請日: | 2012-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402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2-27 |
| 發明(設計)人: | 陸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陸超 |
| 主分類號: | A23L1/311 | 分類號: | A23L1/311 |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華杰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45112 | 代理人: | 劉梅芳 |
| 地址: | 542400 廣西壯族***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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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上火 煙熏 制品 加工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肉類加工,具體是一種吃后不上火的煙熏臘制品的加工方法。
背景技術
煙熏臘制品是我國人民喜歡食用的一種食品,煙熏香腸、湖南臘肉、煙熏板鴨早已聞名國內外。煙熏臘制品味道不錯,但由于傳統煙熏臘制品的腌料中大都配有下述一種以上的花椒、八角、胡椒粉、丁香或辣椒等易燥火的熱性原料,故吃煙熏臘制品愛上火,從而使許多人不敢吃煙熏臘制品,這是傳統煙熏臘制品的通病。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吃后不上火的煙熏臘制品的加工方法。該方法加工出來的煙薰臘制品吃后不上火。
實現本發明目的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吃后不上火的煙熏臘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傳統的肉坯(肉條)清洗、去毛、干腌制、掛架、晾干、煙熏、罐袋工序,與現有技術不同的是:將干腌制后的肉胚用黃梔子藥酒浸洗40-60秒,然后按常規方法掛架、晾干、煙熏。
所述黃梔子藥酒采用如下方法制成:將成熟的黃梔子果實洗凈、曬干、搗碎放入容器中,加入50-55度的高度米酒密封浸泡7-10天,過濾去渣即成,其干腌制后的肉胚原料與米酒、黃梔子的用量重量份比為:肉胚100,黃梔子0.2-0.4,米酒2。
本發明所述的黃梔子(Gardenia?jisminoides?Ellis)又叫梔子,在《中藥大辭典》中有記載,為茜草科植物山梔的果實,性寒,民間常用來治消渴、目赤、熱毒瘡傷,具有清熱、瀉火、涼血之功效,故經黃梔子藥酒浸洗加工后的煙熏臘制品吃后不會上火。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闡述。
一種不上火的煙熏臘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如下工藝流程:
以豬肉為例加以說明:將肉坯→燒毛→洗凈→切肉條→干腌制→用黃梔子藥酒浸洗→掛架→晾干→薰房或烤箱→煙薰→成品→?卸架→罐袋→貯藏。
所述用黃梔子藥酒浸洗是指:用50℃以上的米酒泡黃梔子一個星期去渣后即成,其原料重量份比為:腌肉:?米酒:?黃梔子=100: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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