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減少纖維增強熱塑性復合材料制品表面缺陷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58493.4 | 申請日: | 2012-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427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7 |
| 發明(設計)人: | 于麗萍;范欣愉;顏春;李紅周;張笑晴;祝穎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B29C70/36 | 分類號: | B29C70/36;B29C70/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一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6 | 代理人: | 祝蓮君;雷芳 |
| 地址: | 31520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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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減少 纖維 增強 塑性 復合材料 制品 表面 缺陷 方法 | ||
1.一種減少纖維增強熱塑性復合材料制品表面缺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步驟:
(a)提供一具有彼此可合模的一陰模及一陽模的模具;
(b)將一層以上的纖維編織布及一層以上的彈性纖維制品以層迭的方式鋪放于所述模具,或是將一含有一層以上的纖維編織布及一層以上的彈性纖維制品的層迭物鋪放于所述模具,所述彈性纖維制品是纖維氈、三維纖維機織物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
(c)將所述陰模及陽模合模,對所述模具進行加熱;
(d)將一熱塑性樹脂組合物注入所述模具中;和
(e)待所述熱塑性樹脂組合物固化,模具冷卻后,脫模得到一制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b)步驟的纖維氈是玻璃纖維氈、碳纖維氈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b)步驟的三維纖維機織物是三維玻璃機織布、三維碳纖維機織布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b)步驟的彈性纖維制品的單位面積克重為100至900g/m2。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d)步驟的熱塑性樹脂組合物包含一單體組份及一催化劑組份,所述單體組份含有己內酰胺,并且(e)步驟得到的制品是纖維增強的尼龍6復合材料制品。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組份含有一主催化劑及一助催化劑,所述主催化劑是內酰胺單體的堿金屬鹽,己內酰胺溴化鎂、己內酰胺鈉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所述助催化劑是六亞甲基-1,6-二甲酰己內酰胺、甲苯二異氰酸酯、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乙酰基己內酰胺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b)步驟還包含在模具的拐角、纖維搭接處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多加一層所述彈性纖維制品,然后再覆蓋上纖維編織布。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b)步驟是以靠模具的最外側為纖維編織布的方式將纖維編織布及彈性纖維制品鋪放于所述模具。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a)步驟的模具是用于制造汽車用車地板或車后箱蓋的模具。
10.一種纖維增強熱塑性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材料包括熱塑性聚合物材料本體以及位于所述本體中的一層以上的纖維編織布及一層以上的彈性纖維制品形成的層迭物,并且所述的層迭物與所述聚合物材料本體是一體化的,所述彈性纖維制品是纖維氈、三維纖維機織物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熱塑性聚合物包括尼龍6。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復合材料是通過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制備而得。
13.一種纖維增強熱塑性復合材料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品由權利要求10所述的纖維增強熱塑性復合材料制成。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品包括汽車用車地板及車后箱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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