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應用于造紙污水的處理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50427.2 | 申請日: | 2012-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517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06 |
| 發明(設計)人: | 張成如;呂明霞;李丹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56 | 分類號: | C02F1/56;C02F1/54;C02F1/52;C02F1/42;C02F1/66;C02F5/08;C02F103/28 |
| 代理公司: | 濟南舜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宋玉霞 |
| 地址: | 25010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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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應用于 造紙 污水 處理 | ||
1.一種應用于造紙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由按重量份的以下組分組成:絮凝劑40-55份、螯合劑15-25份、吸附劑10-15份、PH調節劑5-35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造紙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絮凝劑為:聚丙酰胺、二硫代氨基甲酸鹽、硫酸鋁、硫酸亞鐵中的任意一種或兩種以上按照任意比例的組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造紙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螯合劑為:六偏磷酸鹽、三聚磷酸鹽、檸檬酸、EDTA、DTPA中的任意一種或兩種以上按照任意比例的組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造紙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劑為:大孔樹脂。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造紙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PH調節劑為:醋酸鈉、硫酸中的任意一種或兩種按照任意比例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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