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制取高濃度臭氧及殘余氧氣回收再利用的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50039.4 | 申請日: | 2012-1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762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0 |
| 發明(設計)人: | 蹇守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蹇守民 |
| 主分類號: | C01B13/11 | 分類號: | C01B13/11 |
| 代理公司: | 成都金英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18 | 代理人: | 袁英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取 濃度 臭氧 殘余 氧氣 回收 再利用 設備 | ||
1.制取高濃度臭氧及殘余氧氣回收再利用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氧氣緩沖罐(1)、臭氧發生器(2)、混合氣體緩沖罐(3)、變壓吸附塔A(4)、變壓吸附塔B(5)、增壓泵(13)和臭氧儲存罐(14),氧氣緩沖罐(1)的輸出端與臭氧發生器(2)的輸入端相連,臭氧發生器(2)的輸出端與混合氣體緩沖罐(3)的輸入端相連,混合氣體緩沖罐(3)與并聯設置的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相連,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都分別設置有氧氣出口和臭氧出口,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的氧氣出口與氧氣緩沖罐(1)之間設置有增壓泵(13),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的臭氧出口與臭氧儲存罐(14)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取高濃度臭氧及殘余氧氣回收再利用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內設有吸氧裝置(15):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的輸入端與混合氣體緩沖罐(3)的輸出端之間分別安裝有閥門C(8)和閥門D(9),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的臭氧出口與臭氧儲存罐(14)的輸入端之間分別設置有單向閥A(10)和單向閥B(11),增壓泵(13)與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之間分別安裝有閥門A(6)和閥門B(7)。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取高濃度臭氧及殘余氧氣回收再利用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內設有吸臭氧裝置(16):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的輸入端與混合氣體緩沖罐(3)的輸出端之間分別安裝有閥門C(8)和閥門D(9),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的臭氧出口與臭氧儲存罐(14)的輸入端之間分別設置有閥門A(6)和閥門B(7),增壓泵(13)與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之間分別安裝有單向閥A(10)和單向閥B(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取高濃度臭氧及殘余氧氣回收再利用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閥門A(6)、閥門B(7)、閥門C(8)和閥門D(9)都為電磁閥或氣動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取高濃度臭氧及殘余氧氣回收再利用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變壓吸附塔A(4)和變壓吸附塔B(5)之間還設置有調節閥(12)。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蹇守民,未經蹇守民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450039.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