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憑證發送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49587.5 | 申請日: | 2012-1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1283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2 |
| 發明(設計)人: | 玄立永 | 申請(專利權)人: | 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9/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70 | 代理人: | 任媛,張穎玲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子 憑證 發送 方法 | ||
1.一種電子憑證發送方法,應用于包括電子憑證發送設備、電子憑證接收設備、第三方服務器的系統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所述第三方服務器接收來自于所述電子憑證發送設備的用于請求分配電子憑證的第一請求消息,根據所述第一請求消息生成電子憑證及與電子憑證對應的驗證信息;
所述第三方服務器將所述生成的電子憑證及與所述電子憑證對應的驗證信息保存,并將所述驗證信息返回至所述電子憑證發送設備;
所述第三方服務器接收所述電子憑證發送設備發送的用以指示發送電子憑證的第二請求消息,所述第二請求消息中攜帶所述電子憑證接收設備的地址信息及驗證信息,根據所述第二請求消息將預先保存的與所述驗證信息對應的電子憑證發送至所述電子憑證接收設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方服務器根據所述第二請求消息將預先保存的與所述驗證信息對應的電子憑證發送至所述電子憑證接收設備之前,還包括:
所述第三方服務器判斷所述第二請求消息中攜帶的驗證信息是否與預先保存的驗證信息相匹配,若是,則繼續執行后續的步驟;若否,則丟棄所述第二請求消息。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方服務器發送與所述驗證信息對應的電子憑證至所述電子憑證接收設備后,還包括:
所述第三方服務器根據所述發送的電子憑證,修改所述驗證信息對應的電子憑證。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驗證信息具體包括:
驗證標識及驗證密碼。
5.一種電子憑證發送系統,包括電子憑證發送設備、電子憑證接收設備以及第三方服務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所述第三方服務器用于接收來自于所述電子憑證發送設備的用于請求分配電子憑證的第一請求消息,根據所述第一請求消息生成電子憑證及與所述電子憑證對應的驗證信息,將所述生成的電子憑證及與電子憑證對應的驗證信息保存,并將所述驗證信息返回至所述電子憑證發送設備,接收所述電子憑證發送設備發送的用以指示發送電子憑證的第二請求消息,所述第二請求消息中攜帶所述電子憑證接收設備的地址信息及所述驗證信息,根據所述第二請求消息將預先保存的與所述驗證信息對應的電子憑證發送至所述電子憑證接收設備;
所述電子憑證發送設備,用于向所述第三方服務器發送所述第一請求消息和所述第二請求消息;
所述電子憑證接收設備,用于接收所述第三方服務器發送的所述電子憑證。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方服務器根據所述第二請求消息將預先保存的與所述驗證信息對應的電子憑證發送至所述電子憑證接收設備之前,還包括:
所述第三方服務器判斷所述第二請求消息中攜帶的驗證信息是否與預先保存的驗證信息相匹配,若是,則繼續執行后續的步驟;若否,則丟棄所述第二請求消息。
7.一種第三方服務器,應用于包括電子憑證發送設備及電子憑證接收設備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接收模塊,用于接收來自于所述電子憑證發送設備的用于請求分配電子憑證的第一請求消息;
分配模塊,與所述第一接收模塊連接,用于根據所述第一請求消息生成電子憑證及與所述電子憑證對應的驗證信息;
存儲模塊,與所述分配模塊連接,用于保存所述分配模塊生成的電子憑證及與所述電子憑證對應的驗證信息;
第一發送模塊,與所述分配模塊連接,用于將所述分配模塊生成的與所述電子憑證對應的驗證信息發送至所述電子憑證發送設備;
第二接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電子憑證發送設備發送的用以指示發送電子憑證的第二請求消息,所述第二請求消息中攜帶所述電子憑證接收設備的地址信息及驗證信息;
第二發送模塊,與所述第二接收模塊及所述存儲模塊連接,用以根據所述第二請求消息將預先保存的與所述驗證信息對應的電子憑證發送至所述電子憑證接收設備。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第三方服務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驗證模塊,與所述第二接收模塊及所述存儲模塊連接,用以判斷所述第二請求消息中攜帶的驗證信息是否與預先保存的驗證信息相匹配,若是,則繼續執行后續的步驟;若否,則丟棄所述第二請求消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經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449587.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