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44073.0 | 申請日: | 2012-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089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2-06 |
| 發明(設計)人: | 石旭;楊彭飛;汪洋;胡永鋒;沈煜暉;魏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華電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華電環保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F5/04 | 分類號: | B01F5/04;B01F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聯創佳為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62 | 代理人: | 郭防 |
| 地址: | 100035 北京市西城區西***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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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裝置 氨氣 空氣 混合器 | ||
1.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氨氣入射管道(3)、氨氣入射噴嘴(4)、擾流鈍體(5)、筒體(6)、收縮管(7)、混合管(8)和擴壓管(9),筒體(6)依次連接收縮管(7)、混合管(8)和擴壓管(9),筒體(6)內設有氨氣入射管道(3),氨氣入射噴嘴(4)設于氨氣入射管道(3)的尾端,氨氣入射噴嘴(4)的正前方設有擾流鈍體(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其特征在于:筒體(6)的端部設有空氣入口法蘭(1),氨氣入射管道(3)的端部設有氨氣入口法蘭(2),擴壓管(9)的尾部設有混合氣出口法蘭(1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混合氣出口法蘭(10)與擴壓管右側的距離為1m~2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擾流鈍體(5)與氨氣入射噴嘴(4)之間的距離為25mm~35mm。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擾流鈍體(5)為母線與軸的夾角為30°~60°,母線長度為60mm~180mm的圓椎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擾流鈍體(5)為母線與軸的夾角為45°,母線長度為120mm的圓椎體。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氨氣入射管道(3)由水平管道和垂直管道組成,水平管道的中軸線與筒體(6)的中軸線重合,垂直管道貫穿于筒體(6)。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收縮管(7)和擴壓管(9)均為變截面管。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其特征在于:筒體(6)的直徑為200mm~300mm,混合管(8)的直徑為100mm~300mm,收縮管(7)的長度為200mm~300mm,擴壓管(9)的長度為500mm~600mm。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用于脫硝裝置的氨氣、空氣混合器,其特征在于:筒體(6)的直徑為250mm,混合管(8)的直徑為200mm,收縮管(7)的長度為250mm,擴壓管(9)的長度為5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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