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制備聚合物電解液的組合物、聚合物電解液以及鋰離子電容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438508.0 | 申請日: | 2012-1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045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21 |
| 發明(設計)人: | 袁美蓉;劉偉強;徐永進;趙方輝;楊紅平;羅旭芳;王臣;姜冬冬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清華大學研究院;萬裕三信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F220/18 | 分類號: | C08F220/18;C08F222/14;H01G11/62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何平 |
| 地址: | 518057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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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制備 聚合物 電解液 組合 以及 鋰離子 電容器 | ||
1.一種用于制備聚合物電解液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聚合物單體、引發劑和含有鋰鹽的有機電解液;
所述聚合物單體為具有結構通式Ⅰ的烷基丙烯酸酯和具有結構通式Ⅱ的二丙烯酸酯的混合物;
其中,R1為C4~C6的烷基,R2為C1~C4的烷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制備聚合物電解液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烷基丙烯酸酯和所述二丙烯酸酯的質量比為1:0.5~1: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制備聚合物電解液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單體占所述組合物的總質量的質量百分比為5%~10%;
所述引發劑占所述組合物的總質量的質量百分比為0.1%~0.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制備聚合物電解液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結構通式Ⅰ的烷基丙烯酸酯為丙烯酸丁酯,所述具有結構通式Ⅱ的二丙烯酸酯為丁二醇二丙烯酸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制備聚合物電解液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電解液的有機溶劑為碳酯甲乙酯、碳酯二乙酯、碳酸二甲酯、碳酯亞乙酯、碳酯亞丙酯、四氫呋喃、1,3-二氧環戊烷和聚甲基乙烯基酮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制備聚合物電解液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鋰鹽為LiBF4、LiAlO4、LiClO4、LiAlCl4、LiPF6、LiAsF6、LiSbF6、LiCF3SO3、Li(CF3SO2)N、LiN(CF3SO2)、LiN(SO2C2F5)或LiN(CxF2x+1SO2)(CyF2y+1SO2),其中,x為1或2,y為1或2;
所述引發劑為偶氮二異丁腈、過氧化苯甲酰或過氧化異丁酰。
7.一種聚合物電解液,其特征在于,包括聚合物、引發劑和含有鋰鹽的有機電解液;
所述聚合物由具有結構通式Ⅰ的烷基丙烯酸酯和具有結構通式Ⅱ的二丙烯酸酯聚合形成;
其中,R1為C4~C6的烷基,R2為C1~C4的烷基。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聚合物電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烷基丙烯酸酯和所述二丙烯酸酯的質量比為1:0.5~1:2。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聚合物電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烷基丙烯酸酯為丙烯酸丁酯,所述二丙烯酸酯為丁二醇二丙烯酸酯。
10.一種鋰離子電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正極、負極和以及如權利要求7~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聚合物電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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