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判定混合動力電動車發動機是否非正常停止的系統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34344.4 | 申請日: | 2012-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331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05 |
| 發明(設計)人: | 鄭碩民;魚禎秀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2D29/02 | 分類號: | F02D29/02;B60W2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判定 混合 動力 電動車 發動機 是否 正常 停止 系統 方法 | ||
1.一種用于判定混合動力電動車的發動機是否已經非正常熄火的方法,包括:
a)通過控制單元判定是否滿足進入條件;
b)僅在滿足進入條件時,通過所述控制單元判定所述發動機是否已經非正常熄火;
c)響應于所述發動機熄火,通過所述控制單元增加熄火計數;
d)通過所述控制單元判定所述發動機是否重新進入正常運行狀態;
e)當所述發動機重新進入正常運行狀態時,通過所述控制單元減少熄火計數;
f)當熄火計數大于或等于預定閾值時,通過所述控制單元判定所述發動機發生故障,
其中所述進入條件包括所述發動機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的條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進入條件還包括以下條件:所述發動機的離合器被松開且所述混合動力電動車處于正常狀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步驟b)中,當所述發動機的速度低于預定閾值速度且當所述發動機的速度低于所述預定閾值速度的持續時間大于預定環境條件下的預定閾值時間時,所述發動機已經熄火。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環境條件包括冷卻劑溫度、環境溫度、油溫和大氣壓中的至少一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所述步驟d)中,基于在所述車輛停止且所述發動機運轉時所述發動機的運轉時間,判定所述發動機是否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步驟d)中,基于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所述車輛的行駛條件和所述發動機的運轉時間,判定所述發動機是否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步驟g):當在所述步驟f)中判定所述發動機發生故障時,防止所述發動機重新起動。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所述步驟b)中,當所述發動機處于起動過程中或者由于電動機/發電機發生故障而沒有起動時,判定所述發動機沒有熄火。
9.一種用于判定混合動力電動車的發動機停止的系統,包括:
進入條件判定單元,其被配置成判定是否已經滿足用于判定所述發動機發生熄火的進入條件;
熄火判定單元,其被配置成僅在滿足所述進入條件時判定所述發動機是否已經熄火,并且在所述發動機已經熄火時增加熄火計數;和
運行狀態判定單元,其被配置成判定所述發動機是否已經進入正常運行狀態,并且在所述發動機進入正常運行狀態時減少熄火計數,
其中當熄火計數大于或等于預定閾值時,所述系統判定所述發動機發生故障,并且
所述進入條件包括以下條件:所述發動機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進入條件還包括以下條件:所述發動機的離合器被松開且所述混合動力電動車處于正常狀態。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熄火判定單元被配置成當所述發動機的速度低于預定閾值速度且當所述發動機的速度低于所述預定閾值速度的持續時間大于預定環境條件下的預定閾值時間時,判定所述發動機已經熄火。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環境條件包括冷卻劑溫度、環境溫度、油溫和大氣壓中的至少一個。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運行狀態判定單元基于在所述車輛停止且所述發動機運轉時的所述發動機的運轉時間,判定所述發動機是否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1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運行狀態判定單元基于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所述車輛的行駛條件和所述發動機的運轉時間,判定所述發動機是否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1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中當所述發動機被判定為發生故障時,所述系統防止所述發動機重新起動。
16.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熄火判定單元被配置成當所述發動機處于起動過程中或者由于電動機/發電機發生故障而不能起動時,判定所述發動機沒有熄火。
17.一種非短暫計算機可讀介質,包含由處理器或控制器執行的程序指令,所述計算機可讀介質包括:
判定是否滿足進入條件的程序指令;
僅在滿足所述進入條件時判定所述發動機是否已經非正常熄火的程序指令;
響應于所述發動機發生熄火而增加熄火計數的程序指令;
判定所述發動機是否重新進入正常運行狀態的程序指令;
當所述發動機重新進入正常運行狀態時減少熄火計數的程序指令;
當熄火計數大于或等于預定閾值時判定所述發動機發生故障的程序指令;
其中所述進入條件包括以下條件:所述發動機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未經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434344.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