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內燃機的排氣系統,內燃機和交通運輸工具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397251.9 | 申請日: | 2012-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619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24 |
| 發明(設計)人: | P.西格;M.簡克;M.克萊因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2F1/42 | 分類號: | F02F1/42;F01N1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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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內燃機 排氣 系統 交通 運輸工具 | ||
1.一種用于具有多個氣缸,一個氣缸蓋和一個發動機缸體的內燃機的排氣系統,其中,所述排氣系統具有集成在所述氣缸蓋(2)內的排氣彎管(12)和流動通道(7、8、9、10),所述流動通道分別從其中一個氣缸(3、4、5、6)延伸到缸蓋法蘭(14),其中,至少兩個與在點火順序中不是依次點燃的氣缸(3、6)相連的流動通道(7,10),在所述氣缸蓋(2)內彼此交匯并且形成聯合流動通道(15),以及至少另一個與在點火順序中依次點燃的氣缸(4)相連的流動通道(16),單獨地延伸到所述缸蓋法蘭(14),并且所述排氣系統具有與所述缸蓋法蘭(14)相連的排氣管(13,13’),其中,所述聯合流動通道(15)與所述另一個流動通道(16)在所述排氣管(13,13’)內才交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氣系統,其中,所述另一個流動通道(16)與聯合流動通道(15)在缸蓋法蘭(2)下游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排氣系統,其中,在點火順序中接著所述兩個氣缸(3,6)中的一個點燃的氣缸(5)的第三流動通道(9),與所述聯合流動通道(15)在所述氣缸蓋(2)下游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排氣系統,其中,所述排氣管(13)具有至少兩個隔開的排氣支路(19、20)。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排氣系統,其中,所述排氣管(13’)在入口端具有分隔板(26),其中,形成兩個隔開的流動通道(19、20)。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排氣系統,其中,所述排氣管(13)具有至少兩個入口流動通道(19、20)和唯一一個與所述入口流動通道(19、20)相連的聯合出口流動通道(21)。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排氣系統,其中,所述排氣管(13,13’)具有至少有兩個入口(22、23)的入口法蘭(17),有出口(24)的出口法蘭(18)和流動通道(19、20、21),其中,所述入口法蘭(17)與所述集成在所述氣缸蓋(2)內的排氣彎管(12)的缸蓋法蘭(14)相連,并且所述流動通道(19、20、21)分別從入口(22、23)中的一個延伸到所述出口(24),其中,所述流動通道(19、20)從所述入口(22、23)開始在其去往所述出口(24)的方向上的一段預先規定的距離上彼此分開并且經過所述距離后交匯,并且形成匯總流動通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排氣系統,其中,所述入口(22)中的一個與所述聯合流動通道(15)相連,并且所述入口(22)中的一個與所述另一個流動通道(16)相連。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排氣系統,其中,另外兩個在點火順序中不是依次點燃的氣缸(4、5)的流動通道(8、9)在所述氣缸蓋(2)內交匯,并且形成第二聯合流動通道(16)。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排氣系統,其中,所述第二聯合流動通道(16)與所述第一聯合流動通道(15)在所述缸蓋法蘭(14)下游經過一段預先規定的距離后在所述排氣管(13)內相連。
11.一種具有多個氣缸,一個發動機缸體,一個氣缸蓋以及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排氣系統的內燃機。
12.一種具有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內燃機的交通運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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