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內置攝像頭及內置攝像頭的實現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93740.7 | 申請日: | 2012-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050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30 |
| 發明(設計)人: | 李金玉;張忠華;公平;孫哲敏;豆社安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爾聲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25 | 分類號: | H04N5/225;F16M11/06;F16M1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 11323 | 代理人: | 權鮮枝;齊輝 |
| 地址: | 261031 山東省濰***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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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內置 攝像頭 實現 方法 | ||
1.一種內置攝像頭,其特征在于,包括:攝像頭本體、用于轉動攝像頭本體的撥動滾輪和安裝攝像頭本體以及撥動滾輪的支架,其中,
所述攝像頭本體安裝在所述支架內的凹陷部中,并與所述凹陷部之間具有間隙,所述攝像頭本體的外壁上具有非鏡頭區域以及對應于鏡頭的鏡頭區域;
所述攝像頭本體軸向兩端的軸桿部分別穿入支架內側壁上相對的孔中,且至少一個所述軸桿部通過支架側壁上相應的孔與設置在支架外側壁上同軸的攝像頭本體安裝部相連接;
所述攝像頭本體安裝部與所述撥動滾輪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攝像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本體安裝部通過如下至少一種方式與撥動滾輪相連接:
所述撥動滾輪直接與所述攝像頭本體安裝部同軸裝配;或者,
與所述攝像頭本體安裝部同軸裝配有第一齒輪,與所述撥動滾輪同軸裝配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相切;或者,
與所述攝像頭本體安裝部同軸裝配有第一齒輪,與所述撥動滾輪同軸裝配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之間設置有至少一個中間齒輪,所述第一齒輪、中間齒輪和第二齒輪之中相鄰的兩個齒輪相切,并且,所述中間齒輪與支架外側壁上設置的中間齒輪安裝部相連接,所述第二齒輪與支架外側壁上設置的滾輪安裝部相連接;或者,
與所述攝像頭本體安裝部同軸裝配有第一齒輪,與所述撥動滾輪同軸裝配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二齒輪與支架外側壁上設置的滾輪安裝部相連接,所述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通過傳送帶相連接;或者,
與所述攝像頭本體安裝部同軸裝配有第一齒輪,與所述撥動滾輪同軸裝配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之間設置有至少一個中間齒輪,所述中間齒輪與支架外側壁上設置的中間齒輪安裝部相連接,所述第二齒輪與支架外側壁上設置的滾輪安裝部相連接,所述第一齒輪、中間齒輪和第二齒輪之中相鄰的兩個齒輪之間通過傳送帶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置攝像頭,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齒輪的齒的數目與所述第二齒輪的齒的數目不相同,或者,
所述第一齒輪的齒的數目與所述第二齒輪的齒的數目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置攝像頭,其特征在于,
所述攝像頭本體的軸桿部之間的主體部分的形狀和尺寸與所述凹陷部的形狀和尺寸相一致。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置攝像頭,其特征在于,
所述撥動滾輪和攝像頭本體分別設置在支架內不同的凹陷部中。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內置攝像頭,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固定在終端設備中。
7.一種內置攝像頭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將攝像頭本體安裝在支架內的凹陷部中,并使攝像頭本體與所述凹陷部之間具有間隙,所述攝像頭本體的外壁上具有非鏡頭區域以及對應于鏡頭的鏡頭區域;
將攝像頭本體軸向兩端的軸桿部分別穿入支架內側壁上相對的孔中,且將至少一個所述軸桿部通過支架側壁上相應的孔與設置在支架外側壁上同軸的攝像頭本體安裝部相連接;
將所述攝像頭本體安裝部與撥動滾輪相連接,以利用撥動滾輪的旋轉來轉動攝像頭本體,切換所述非鏡頭區域和鏡頭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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