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炭/陶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372467.X | 申請日: | 2012-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088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9 |
| 發明(設計)人: | 鄭淵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潤封電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35/528 | 分類號: | C04B35/528;C04B35/622;C01B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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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611430 四川省成***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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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復合材料 制造 方法 | ||
1.一種炭/陶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通過以下步驟實現的:
(a)以延遲焦化的焦炭微粉為主要成分,添加能與碳生成高強度碳化物的納米材料中的一種或幾種,再加入多環烴,雜環烴或它們的混合物并用雙螺桿混合機混勻;
(b)成型;
(c)焙燒;
(d)石墨化處理。
2.按照權利要求l所述的炭/陶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在所述的步驟(a)中,延遲焦化的焦炭微粉和能與碳生成高強度碳化物的納米材料中的一種或幾種的重量配比是60%-99.9%/40%-0.1%,多環烴,雜環烴或它們的混合物的加入量是以固體物料的重量為基數,配比為10%-90%。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是:延遲焦化的焦炭是指焦化溫度在450℃-560℃范圍內的焦化產物,延遲焦化的焦炭可以來自石油渣油、煤瀝青及煤等。
4.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是::多環烴,雜環烴或它們的混合物可以是石油樹脂、石油瀝青、煤瀝青、煤焦油、萘油及蒽油等。
5.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是:加入的能與碳生成高強度碳化物的納米材料是金屬粉末和陶瓷粉末中的一種或幾種,它們可以是Ti、W、Ta、Zr、BN、B4C、WC、TiC、TaC及Zr02。
6.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是:延遲焦化的焦炭微粉的平均粒徑在幾微米至幾十微米之間。
7.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步驟(b)應包括擠壓、模壓及等靜壓等成型方法,對于模壓及等靜壓的情況,在實施步驟(b)前應先制備壓粉,壓粉松裝密度應大于原料粉的松裝密度。
8..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步驟(b)中,成型設備可以是擠出機、模壓機及等靜壓機等,成型壓力在50-250Mpa之間;所述的步驟(c)中,焙燒是在全密閉爐中進行,不使用焙燒填料,在無氧的還原性氣體保護下進行,焙燒溫度700℃-1100℃;所述的步驟(d)中;加熱溫度在1100℃-2800℃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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