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頭盔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62457.8 | 申請日: | 2012-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274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0 | 
| 發明(設計)人: | 二村拓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昭榮 | 
| 主分類號: | A42B3/00 | 分類號: | A42B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董敏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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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頭盔 | ||
1.一種頭盔,包括:設置在主盔蓋本體上的左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和右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以及下巴防護部,所述下巴防護部的包括左端部和右端部及其鄰近區域在內的區域分別可樞轉地附接到所述左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和右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上;
所述左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和所述右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中的每一個包括固定到所述主盔蓋本體上的第一固定側構件、以及固定到所述下巴防護部上的第一活動側構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左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和所述右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中的每一個還包括固定到所述第一固定側構件上的第二固定側構件;
凸起或凹入環形被跟隨表面設置在所述第二固定側構件上;
能夠在跟隨所述凸起或凹入環形被跟隨表面的同時向前和向后樞轉的凹入或凸起環形跟隨表面設置在所述第一活動側構件上;并且
當所述下巴防護部從下位置沿升高方向向前樞轉時,所述環形跟隨表面在跟隨所述環形被跟隨表面的同時向前樞轉,以使所述下巴防護部在向前運動的同時升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防護板,所述防護板的包括左端部和右端部及其鄰近區域在內的區域分別可樞轉地附接到所述左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和所述右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上;
其中,所述左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和所述右下巴防護部支承機構中的每一個還包括第二活動側構件,所述第二活動側構件被支承為能夠相對于所述第一活動側構件基本沿向前和向后的方向向前和向后運動;
第二被跟隨表面設置在所述第一活動側構件上;
能夠在跟隨所述第二被跟隨表面的同時向前和向后運動的第二跟隨表面設置在所述防護板上;并且
當所述防護板從所述下位置相對于所述下巴防護部沿升高方向向前樞轉時,所述第二跟隨表面在跟隨所述第二被跟隨表面的同時向前運動,以使所述防護板在向前運動的同時升高。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頭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設置在所述第二活動側構件上的第一止擋部分、和設置在所述防護板上以能夠抵靠所述第一止擋部分的第一被止擋部分;
設置在所述第一固定側構件上的第二止擋部分、和設置在所述第一活動側構件上的第二被止擋部分;以及
設置在所述第二固定側構件上的第三止擋部分、和設置在所述防護板上的第三被止擋部分;
其中,當所述防護板相對于所述下巴防護部以第一預定角度升高時,所述第一被止擋部分抵靠所述第一止擋部分以防止所述防護板進一步升高;
當所述下巴防護部相對于所述主盔蓋本體以比所述第一預定角度大的第二預定角度升高時,所述第二被止擋部分抵靠所述第二止擋部分以防止所述下巴防護部進一步升高;并且
當所述防護板相對于所述主盔蓋本體以所述第二預定角度顯著升高時,所述第三被止擋部分抵靠所述第三止擋部分以防止所述防護板進一步升高。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角度范圍為從30°至60°。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角度范圍為從40°至56°。
6.根據權利要求3、4或5所述的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預定角度范圍為從60°至100°。
7.根據權利要求3、4或5所述的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預定角度范圍為從70°至90°。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頭盔,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入或凸起環形跟隨表面基本不管所述第一活動側構件相對于所述第二固定側構件的向前和向后樞轉位置而總是在彼此間隔開的三個部分處接觸所述凸起或凹入環形被跟隨表面;并且
在所述三個部分處的接觸防止所述第一活動側構件相對于所述第二固定側構件的不必要的線性向前和向后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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