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透明展示箱無效
申請號: | 201210361347.X | 申請日: | 2012-09-25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539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26 |
發明(設計)人: | 曲紹麟 | 申請(專利權)人: | 曲紹麟 |
主分類號: | A47F3/00 | 分類號: | A47F3/00;A47F11/00;F21V33/00;F21W131/405;G09F19/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順天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郭偉剛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市***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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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透明 展示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子設備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透明展示箱。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各樣的戶外或者戶內廣告展示平臺也迅速被推廣。例如展示箱、廣告燈箱、電子播放設備等。展示箱是在其內部形成放置展示物品的陳列空間,再將展示箱的可視表面做成透明表面,以此來展示物品,但這種展示箱無法透明播放電子廣告,不能同時兼具實物展示與播放電子廣告的功能。廣告燈箱和電子播放設備可以播放電子廣告,但二者均沒有陳列實物的空間。因此現有技術的廣告展示平臺存在以下缺陷:無法透明播放電子廣告,不能同時兼具實物展示與播放電子廣告的功能。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廣告展示平臺無法透明播放電子廣告,不能同時兼具實物展示與播放電子廣告的功能的缺陷,提供一種透明展示箱。該透明展示箱形成有用于放置展示物品的陳列空間,可以在陳列空間內放置展示物品;箱體的至少一面設置有液晶顯示屏,照明設備于箱體內向液晶顯示屏提供背光,也可照亮展示物品,這樣可以達到實物展示與電子廣告播放同時進行的效果;液晶顯示屏上可以播放視頻、動畫、圖片等電子廣告素材。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構造一種透明展示箱,包括箱體、照明設備和透明材料制成的液晶顯示屏,所述箱體內形成有用于放置展示物品的陳列空間,所述箱體的至少一面設置所述液晶顯示屏,所述照明設備設于所述箱體內、向所述液晶顯示屏提供背光。
在本發明所述的透明展示箱中,所述箱體內還設置有中央處理器,所述中央處理器輸出的視頻圖像信號由所述液晶顯示屏顯示。
在本發明所述的透明展示箱中,所述箱體上還設置有揚聲器,所述揚聲器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連接。
在本發明所述的透明展示箱中,所述透明展示箱還包括位于所述箱體內的存儲設備,所述存儲設備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連接。
在本發明所述的透明展示箱中,所述箱體上開設有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連接的網絡通信接口。
在本發明所述的透明展示箱中,所述箱體內還設置有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連接的無線信號接收模塊。
在本發明所述的透明展示箱中,所述箱體內設置有用于放置展示物品的陳列板。
在本發明所述的透明展示箱中,所述陳列板上設有轉盤。
在本發明所述的透明展示箱中,所述箱體包括頂面、底面及四個側面,其中,至少一個面設置所述液晶顯示屏,且一個所述側面與相鄰的面可拆卸連接,所述照明設備設于所述頂面或者側面。
在本發明所述的透明展示箱中,所述箱體上還設有觸摸屏,所述觸摸屏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連接。
在本發明所述的透明展示箱中,所述照明設備設于所述頂面或者側面。
實施本發明的透明展示箱,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該透明展示箱形成有用于放置展示物品的陳列空間,可以在陳列空間內放置展示物品;箱體的至少一面設置有液晶顯示屏,照明設備于箱體內向液晶顯示屏提供背光,也可照亮展示物品,這樣可以達到實物展示與電子廣告播放同時進行的效果;液晶顯示屏上可以播放視頻、動畫、圖片等電子廣告素材,液晶顯示屏為透明材質制成,這樣在液晶顯示屏播放電子廣告素材時,人們不僅可以觀看廣告內容,也可以透過液晶顯示屏看到展示物品。
附圖說明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透明展示箱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透明展示箱第二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透明展示箱實施例的電路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對本發明的技術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現對照附圖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施例的透明展示箱,是一種能播放電子廣告的透明展示箱,克服了現有技術中廣告展示平臺無法透明播放電子廣告,不能同時兼具實物展示與播放電子廣告的功能的缺陷。本實施例的透明展示箱,由于液晶顯示屏為透明材質制成,所以,液晶顯示屏在播放電子廣告時,人們不僅可以觀看液晶顯示屏播放的廣告內容,還可以透過液晶顯示屏看到陳列空間內的展示物品,達到實物展示與電子廣告播放同時進行的效果。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透明展示箱,包括箱體1、照明設備2和透明材料制成的液晶顯示屏3,箱體1內形成有用于放置展示物品的陳列空間4,箱體1的至少一面設置液晶顯示屏3,照明設備2設于箱體1內、向液晶顯示屏3提供背光。展示物品可以但不限于是罐裝可樂、手表、首飾、手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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