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購票驗票系統及方法在審
申請號: | 201210357042.1 | 申請日: | 2012-09-21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799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26 |
發明(設計)人: | 姚振之;李曉明;郭行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G07F17/42 | 分類號: | G07F17/42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胡美強;王婧荷 |
地址: | 201617 上海市松***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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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購票 驗票 系統 方法 | ||
1.一種購票驗票系統,其包括至少一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該購票驗票系統還包括一購票終端和一驗票終端,該移動終端包括一近場通信模塊;
該購票終端用于通過近場通信讀取該近場通信模塊的識別信息作為第一驗票信息,并在將一作為第二驗票信息的購票信息與該第一驗票信息綁定后,將該第二驗票信息通過近場通信傳輸至該近場通信模塊以及將該第一驗票信息和該第二驗票信息傳輸至該驗票終端中;
該驗票終端用于通過近場通信讀取該近場通信模塊的識別信息作為第三驗票信息以及讀取該近場通信模塊中的購票信息作為第四驗票信息,并將該第一驗票信息和該第二驗票信息的組合與該第三驗票信息和該第四驗票信息的組合進行比較,若相同則驗票成功,若不相同則驗票失敗。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近場通信模塊為一IC卡模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識別信息為該IC卡模塊的序列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近場通信模塊中存儲有該移動終端的用戶的個人證件號,該購票終端用于通過近場通信讀取該近場通信模塊的識別信息和該個人證件號作為第一驗票信息;該驗票終端用于通過近場通信讀取該近場通信模塊的識別信息和該個人證件號作為第三驗票信息。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購票終端還用于修改或刪除該第二驗票信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移動終端為手機、PDA或平板電腦。
7.一種購票驗票系統,其包括至少一包括一移動網絡通信模塊的移動終端和一服務器,其特征在于,該購票驗票系統還包括一購票終端和一驗票終端,該移動終端還包括一近場通信模塊;
該移動網絡通信模塊用于通過移動網絡將該近場通信模塊的識別信息作為第一驗票信息傳輸至該服務器;
該服務器用于在將一作為第二驗票信息的購票信息與該第一驗票信息綁定后,將該第一驗票信息和該第二驗票信息傳輸至該購票終端中;
該購票終端用于通過近場通信讀取該近場通信模塊的識別信息作為第三驗票信息,并將該第一驗票信息與該第三驗票信息進行比較,當比較結果為相同時,將該第二驗票信息通過近場通信傳輸至該近場通信模塊以及將該第一驗票信息和該第二驗票信息傳輸至該驗票終端中;
該驗票終端用于通過近場通信讀取該近場通信模塊的識別信息作為第四驗票信息以及讀取該近場通信模塊中的購票信息作為第五驗票信息,并將該第一驗票信息和該第二驗票信息的組合與該第四驗票信息和該第五驗票信息的組合進行比較,若相同則驗票成功,若不相同則驗票失敗。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近場通信模塊為一IC卡模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識別信息為該IC卡模塊的序列號。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近場通信模塊中存儲有該移動終端的用戶的個人證件號,該移動網絡通信模塊用于通過移動網絡將該近場通信模塊的識別信息和該個人證件號作為第一驗票信息傳輸至該服務器;該購票終端用于通過近場通信讀取該近場通信模塊的識別信息和該個人證件號作為第三驗票信息;該驗票終端通過近場通信讀取該近場通信模塊的識別信息和該個人證件號作為第四驗票信息。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購票終端還用于修改或刪除該第二驗票信息。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移動終端為手機、PDA或平板電腦。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購票驗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移動網絡為GSM網絡、CDMA網絡或3G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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