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的空氣自動調節系統及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53508.0 | 申請日: | 2012-09-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488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02 |
| 發明(設計)人: | 劉吉平;王建排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建排 |
| 主分類號: | B60H1/00 | 分類號: | B60H1/00;H01M10/50;B60L3/04 |
| 代理公司: | 石家莊眾志華清知識產權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3123 | 代理人: | 王苑祥 |
| 地址: | 050003 河北***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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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空氣 自動 調節 系統 控制 方法 | ||
1.一種電動汽車的空氣調節系統,結構中包括電池倉、客艙、制冷/制熱裝置、連接在以上結構之間的通風管路和截止閥、以及控制電路,其特征在于客艙和電池倉空氣進口借助制冷或制熱裝置連接在汽車的進氣管路上,客艙(1)的空氣出口接至電池倉的進氣管路和排空管路上,電池倉的排氣出口借助過濾器接到客艙進氣口或借助熱交換器設置在客艙的進氣管路上或者直接排空,在客艙和電池倉內、進出氣口處、和通風管路的分叉節點處設置可控的截止閥和溫度傳感器,溫度傳感器的輸出端接控制電路的輸入端,控制電路的輸出端接截止閥的控制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空氣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冷裝置采用電動壓縮機,所述制熱裝置采用燃油加熱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空氣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電池倉內的進氣口處設有調節風量的風機。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的空氣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倉內設有2個以上溫度傳感器,并對應設置氣體進口、及可控的截止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汽車的空氣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包括單片機,與單片機輸入端連接的鍵盤電路、溫度傳感器編碼電路,與單片機輸出端連接的閥控電路、報警強制電路,以及與單片機雙向通訊的存儲模塊和EPRO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汽車的空氣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還包括自動/手動電路和狀態顯電路。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汽車的空氣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傳感器的輸出端通過A/D轉換模塊接溫度傳感器編碼電路的輸入端。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汽車的空氣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強制電路的輸出端通過延遲電路接電源的開關。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汽車的空氣調節系統的控制方法,其步驟如下:
步驟一、判斷電池倉溫度是否低于最低警戒溫度T警戒L,當低于時、啟動燃油加熱器至電池倉溫度高于T警戒L,當高于時、直接進入步驟二;
步驟二、啟動開關、進入自動控制程序;
2.1、溫度傳感器定時采集溫度參數,并傳送至單片機、儲存、計算電池倉溫度變化率,判斷電池倉溫度是否高于最高警戒溫度T警戒H,當高于時、經報警強制電路報警,延遲一定時間后,強制關閉電源,當溫度介于T警戒L~T警戒H時,進入步驟2.2;
2.2、判斷電池倉溫度和客艙溫度是否分別處于設定的連續工作溫度范圍內,然后根據判定結果、啟動相應的制冷和制熱措施;其特征在于電池倉進口處的風機按照下述方法進行控制:
A、判斷電池倉是否處于連續工作溫度T連續L~T連續H范圍內
當電池倉溫度在T連續L~T連續H范圍內時,關閉風機,電池倉自然風冷;
當電池倉溫度不在T連續L~T連續H范圍內時,進入步驟B;
B、判斷電池倉溫度是否處于連續工作溫度T連續H~T警戒L范圍內
當電池倉溫度在該范圍內時,判斷電池倉溫度變化率是否大于0,當大于0時、風機速率調至較高擋,且檔位與溫度變化率相對應,當小于0時、風機速率調至較低擋、且檔位與溫度變化率相對應;
當電池倉溫度不在該范圍內時,進入步驟C;
步驟C、判斷電池倉溫度變化率是否大于0,當大于0時、風機速率調至較低擋,且檔位與溫度變化率相對應,當小于0時、風機速率調至較高擋、且檔位與溫度變化率相對應。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空氣調節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電池倉的連續工作溫度范圍是10~30℃、最低警戒溫度為-5℃,最高警戒溫度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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