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便攜式終端的天線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352249.X | 申請日: | 2012-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226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03 |
| 發明(設計)人: | 李承俊;徐才珉;樸聲源;樸在善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Q1/52 | 分類號: | H01Q1/52;H01Q1/22;H01Q21/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李敬文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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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終端 天線 設備 | ||
1.一種便攜式終端的天線設備,包括:
第一天線;
與第一天線間隔開的第二天線;
濾波器,與第一天線和第二天線耦合,并且所述濾波器配置為通過對經由第一天線和第二天線發送的信號進行濾波,來增大第一天線與第二天線之間的隔離;以及
主板,配置為處理濾波后的信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所述主板包括:
第一饋電線,配置為向第一天線供應電流;
第二饋電線,配置為向第二天線供應電流;
第一接地線,配置為使第一天線接地;以及
第二接地線,配置為使第二天線接地。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所述濾波器包括至少一條第三接地線,所述第三接地線配置為按照串聯或并聯的方式耦合第一接地線和第二接地線,所述濾波器還包括一種電路,在該電路上將無源元件、有源元件和微帶線中的至少一項設置為與第一接地線、第二接地線和第三接地線中的至少一項相鄰。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所述濾波器包括至少一條第四線,所述第四線配置為耦合第一天線和第二天線,以及所述濾波器還包括一種電路,在該電路上將無源元件、有源元件和微帶線設置為與第四線相鄰。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第一饋電線、第二饋電線、第一接地線和第二接地線彼此不交叉。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第一饋電線和第二饋電線面向彼此,其中第一接地線和第二接地線位于第一饋電線與第二饋電線之間。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第一接地線和第二接地線面向彼此,其中第一饋電線和第二饋電線位于第一接地線與第二接地線之間。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第一天線和第二天線在相同通信頻帶中接收和發送信號。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第一天線和第二天線在不同通信頻帶中接收和發送信號。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第一天線和第二天線彼此對稱。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天線設備是分集式天線設備或多輸入多輸出MIMO天線設備。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將第一天線和第二天線設置為與主板的上部或下部相鄰。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第一天線和第二天線中的至少一項是在主板上設置的薄金屬膜。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第一天線和第二天線中的至少一項是附著于在主板上固定的模鑄品的金屬片。
1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天線設備,其中第一天線和第二天線中的至少一項不包括與饋電線或接地線電耦合的突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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