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便攜式媒體設備的遠程內容更新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48995.1 | 申請日: | 2006-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575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02 |
| 發明(設計)人: | A·M·菲德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蘋果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趙科 |
| 地址: | 美國加***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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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便攜式 媒體 設備 遠程 內容 更新 | ||
本申請是申請號為200680053217.2、申請日為2006年12月19日、發明名稱為“用于便攜式媒體設備的遠程內容更新”的發明專利申請的分案申請。
相關申請的交叉參考
本申請涉及2006年1月3日提交的題目為“MULTIMEDIA?DATA?SHARING”的美國臨時申請NO.60/756,122,在這里其被引為參考。
本申請還涉及:(i)2004年11月12日提交的題目為“WIRELESS?SYNCHRONIZATION?BETWEEN?MEDIA?PLAYER?AND?HOST?DEVICE”的美國申請No.10/987,649,在這里其被引為參考;(ii)2004年10月25日提交的題目為“IMAGE?SCALING?ARRANGEMENT”的美國申請No.10/973,657,在這里其被引為參考;(iii)2004年10月25日提交的題目為“MULTIPLE?MEDIA?TYPE?SYNCHRONIZATION?BETWEEN?HOST?COMPUTER?AND?MEDIA?DEVICE”的美國申請No.10/973,925,在這里其被引為參考;(iv)2003年4月25日提交的題目為“MEDIA?PLAYER?SYSTEM”的美國申請No.10/423,490,在這里其被引為參考;(v)2002年10月21日提交的題目為“INTELLIGENT?INTERACTION?BETWEEN?MEDIA?PLAYER?AND?HOST?COMPUTER”的美國申請No.10/277,418,在這里其被引為參考;和(vi)2002年4月5日提交的題目為“INTELLIGENT?YNCHRONIZATION?OF?MEDIA?PLAYER?WITH?HOST?COMPUTER”的美國申請No.10/118,069,在這里其被引為參考。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便攜式媒體設備,更具體而言,本發明涉及更新駐留在便攜式媒體設備上的內容。
背景技術
通常在諸如個人數字助理(PDA)這樣的便攜式設備和主機計算機之間執行同步操作,以同步電子文件或其他資源。例如,這些文件或其他資源可以關于文本文件、數據文件、日歷約會、電子郵件、待辦事項列表、電子rolodex等等。但是,這樣的同步方案通常使用文件名和修改日期來確定文件是否需要在設備之間被復制。這些同步方案可以很大程度上被自動化,但是在設備被連接時必須手動啟動這些同步方案。
對于諸如MP3播放器之類的媒體播放器,通常通過使用拖放操作來使文件在主機計算機和媒體播放器之間移動,就像傳統上對于將數據文件從Windows桌面復制到軟盤所做的那樣。因此,媒體播放器的用戶手動地為各個媒體項目執行同步。結果,對于用戶而言,同步有些乏味,并且耗費時間。
最近,媒體播放器已經能夠在進行經由電纜的總線連接時與主機計算機同步。這里,當電纜被連接在主機計算機和媒體播放器之間時,同步可以由主機計算機自動啟動。主機計算機的用戶也可以手動啟動同步,只要電纜被連接在主機計算機和媒體播放器之間。在任何一種情況下,同步的啟動是由主機計算機執行的,這對應于“推”模型。通常,主機計算機將操作媒體管理應用,其中媒體管理應用有助于媒體管理,也有助于將這樣的媒體中的一些或所有同步到媒體播放器。媒體管理應用的一個例子是由加利福尼亞Cupertino的AppleComputer,Inc.所提供的媒體管理軟件。媒體播放器的一個例子是也由加利福尼亞Cupertino的Apple?Computer,Inc.所提供的媒體設備,其具有經由電纜與主機計算機進行同步的能力。經由電纜進行同步的一個缺點在于必須進行電纜連接。用戶可能經常忘記連接電纜。沒有電纜連接,就不會進行同步。用戶可以使用塢站來簡化連接過程。但是,用戶仍然可能忘記將媒體播放器耦接到塢站。此外,電纜的長度通常相對較短,諸如幾英尺(例如,2-6英尺),因此媒體播放器必須放在主機計算機的幾英尺之內,以便進行同步。
因此,越來越需要改進的技術來在遠離主機計算機放置時更新(例如,同步)媒體播放器上的內容。
發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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