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雙滅火劑噴射槍及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44566.7 | 申請日: | 2012-09-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861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23 |
| 發明(設計)人: | 姬永興;王戈;彭湘濰;何周繼 | 申請(專利權)人: | 姬永興 |
| 主分類號: | A62C31/07 | 分類號: | A62C31/07 |
| 代理公司: | 南京理工大學專利中心 32203 | 代理人: | 唐代盛 |
| 地址: | 100076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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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滅火劑 噴射 及其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消防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雙滅火劑噴射槍。
背景技術
現有的滅火劑噴射槍(包括射水槍、細水霧噴射槍、泡沫滅火劑噴射槍、干粉滅火劑噴射槍)只能噴射一種滅火劑,而不能從同一支槍中同時噴射出兩種不同性質的滅火劑。因而,現有的滅火劑噴射槍存在的缺點是,從噴射槍射出的滅火劑射流,只能撲滅被射流擊中的火源,無法撲滅建筑物內被障礙物遮擋的火源。當建筑物內發生大火時,按照“先控制,后消滅”的滅火戰術原則,需要在建筑物外向內部噴射大量水或泡沫滅火劑來控制火勢,而后由消防人員佩戴正壓呼吸器進入建筑物內射水滅火,逐一消滅著火點。因此,滅火戰斗持續時間長,出動兵力多,噴射水或泡沫滅火劑的劑量大,水漬造成的損失突出。
自本世紀初以來,一種有極高滅火效能的“超細干粉滅火劑”問世。超細干粉滅火劑由壓縮氣體驅動射出后其微小的固體顆粒懸浮于大氣中,生成有極高滅火效能的固基“氣溶膠滅火劑”(由超細固體顆粒生成的氣溶膠滅火劑稱為固基“氣溶膠滅火劑”;由超細水滴生成的氣溶膠滅火劑稱為水基“氣溶膠滅火劑”)。平均粒徑為5微米的磷酸銨鹽超細干粉滅火劑,其有效滅火的最低噴射劑量為50克/立方米,撲滅有焰火災的能力比二氧化碳滅火劑(有效滅火的最低噴射劑量為670克/立方米)高出12倍。在向建筑物內噴射大流量的磷酸銨氣溶膠滅火劑時,超細顆粒的滅火劑充滿建筑物內空間,產生“全淹沒”的效果,能快速撲滅建筑物空間內的A、B、C類火災,包括撲滅被障礙物遮擋的火源。
但是,固基氣溶膠滅火劑抗復燃能力差,當停止噴射后滅火劑微粒易伴隨上升的熱氣流飛散,隨其濃度降低在可燃物余熱作用下火源會復燃,直至恢復到原燃燒強度。
為克服噴射單一滅火劑存在的缺點,在已研制出的“泡沫—干粉聯用消防車”上,安裝了干粉滅火劑和泡沫滅火劑兩個型號的噴射炮。撲滅猛烈燃燒的油、氣大火時,首先打開干粉滅火劑噴射炮,噴射干粉滅火劑快速控制火勢,抑制燃燒;而后關閉干粉滅火劑噴射炮,打開泡沫滅火劑噴射炮,噴射泡沫滅火劑撲滅其余火焰和阻止火焰復燃。但是,“泡沫—干粉聯用消防車”存在如下缺點:一是無斥水功能的干粉滅火劑和泡沫滅火劑同時噴射時,兩者在噴射中混合形成泥漿狀態,無法發揮干粉滅火劑的滅火優勢;二是噴射出的干粉滅火劑和泡沫滅火劑都覆蓋于地面上,仍然只能撲滅被噴射到的火源,無法撲滅被遮擋的火源。
經斥水工藝處理的超細干粉滅火劑(ZL200910122874.3“一種冷氣溶膠滅火劑及其制備方法”),其微粒有極好的斥水性能,有噴射后快速彌散的能力和極好的滅火能力;水和泡沫滅火劑有極好的吸熱降溫和阻止火焰復燃的能力。為此,當“水(或泡沫滅火劑)—固基氣溶膠滅火劑”混合在一起射入著火的建筑物內時,兩種性質不同的滅火劑發揮綜合滅火效能,可取得優異的滅火效果。
但是,國內、外目前尚無能將固基氣溶膠滅火劑與水或泡沫滅火劑從同一支噴槍中同時射出的滅火裝置。其技術難點在于,由1.2~1.4兆帕壓力的氮氣驅動的超細干粉滅火劑射出時,在噴射槍出口處的射速可達80~120米/秒,遠大于由水泵加壓至0.8~1.0兆帕的水或泡沫滅火劑射出時在噴射槍出口處的40~45米/秒的射速,兩種滅火劑射流產生很大的速度差,高速噴射的混合有氮氣的超細干粉滅火劑,從噴射槍的出口處射出后就從水或泡沫滅火劑射流中飄飛出來,形成云團狀的氣溶膠,無法實現將超細干粉滅火劑遠距離噴射和與泡沫滅火劑協同滅火的目的。而如果將超細干粉滅火劑與水或泡沫滅火劑在槍體內混合后再以相同速度射出,則超細干粉滅火劑微粒與水或泡沫滅火劑在槍體內產生高速摩擦,將破壞固體微粒表面的斥水層,有相當一部分滅火劑微粒無法從水或泡沫滅火劑射流中飄飛出來,影響滅火效果。消防裝備市場上現有一種無后座力多用途噴射槍,該噴射槍運用液體射流反射技術來消除噴射水或泡沫滅火劑時產生的部分后座力,但該噴射槍不能噴射雙滅火劑。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雙滅火劑噴射槍,能夠同時噴射出“水或泡沫滅火劑--固基氣溶膠滅火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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