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裝置以及用于掃描其觸摸面板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41918.3 | 申請日: | 2012-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992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7 |
| 發明(設計)人: | 薛易帆;陳德睦;羅丕霖;李光華;劉正熙 | 申請(專利權)人: | 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4 | 分類號: | G06F3/0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史新宏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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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裝置 以及 用于 掃描 觸摸 面板 方法 | ||
1.一種電子裝置,其包括:
觸摸面板,其包括多個觸摸傳感器;以及
控制電路,其耦接到所述觸摸面板,其中所述控制電路根據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的預設充電時間對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充電且檢測所述觸摸傳感器的充電特性的最大差,在所述最大差高于預設閾值時,所述控制電路根據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充電特性以及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的預設極限調整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的所述充電特性為所述觸摸傳感器在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中充電到的電壓電平或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時間常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最大差低于所述預設閾值時,所述控制電路保持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不改變,且根據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對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充電。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控制電路調整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時,所述控制電路根據所述預設極限確定所述觸摸傳感器當中具有最大時間常數的最慢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的長度,且所述控制電路根據所述最慢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的所述長度以及其它觸摸傳感器的所述充電特性確定所述其它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的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最慢觸摸傳感器可在所述預設極限中完全充電時,所述控制電路將所述最慢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的所述長度設置為所述最慢觸摸傳感器完全充電所花費的時間,在所述最慢觸摸傳感器不可在所述預設極限中完全充電時,所述控制電路將所述最慢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的所述長度設置為所述預設極限,所述控制電路根據所述其它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的所述充電特性將所述其它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的所述長度設置為所述觸摸傳感器充電到與所述最慢觸摸傳感器在所述最慢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中充電到的電壓電平相同的電壓電平所花費的時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根據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以及預設充電延遲對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充電且檢測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充電特性的最大差,在所述最大差高于所述預設閾值時,所述控制電路根據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充電特性以及所述預設極限調整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以及所述預設充電延遲。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確定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延遲,使得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的范圍不長于所述預設極限。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最大差低于所述預設閾值時,所述控制電路保持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以及所述預設充電延遲不改變,且根據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以及所述預設充電延遲對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充電。
9.一種電子裝置,其包括:
顯示器,其具有集成式觸摸傳感器;以及
控制電路,其耦接到所述觸摸傳感器,其中所述控制電路根據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的預設充電時間對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充電且檢測所述觸摸傳感器的充電特性的最大差,在所述最大差高于預設閾值時,所述控制電路根據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充電特性以及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的預設極限調整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的所述充電特性為所述觸摸傳感器在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中充電到的電壓電平或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時間常數。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最大差低于所述預設閾值時,所述控制電路保持所述觸摸傳感器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不改變,且根據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的所述預設充電時間對所述觸摸傳感器中的每一個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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