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酸性沉釩廢水循環利用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34185.0 | 申請日: | 2012-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382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26 |
| 發明(設計)人: | 付自碧;何文藝;申彪;盧曉林;高官金;彭毅;張林;彭一村 | 申請(專利權)人: | 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鐵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譚昌馳 |
| 地址: | 6170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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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酸性 廢水 循環 利用 方法 | ||
1.一種酸性沉釩廢水循環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產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采用石灰乳調節酸性沉釩廢水至堿性,然后進行固液分離,得到堿性溶液和石膏渣;
向所述堿性溶液中加入脫鈣劑進行脫鈣,然后進行固液分離,得到上層清液和脫鈣渣;
用硫酸將所述上層清液的pH值調節至3~7,然后將上層清液返回浸出工序進行循環利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酸性沉釩廢水循環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鈣步驟中,加入脫鈣劑以使所述堿性溶液中的Ca2+濃度降至0.62g/L以下。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酸性沉釩廢水循環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鈣劑為碳酸銨、碳酸氫銨、草酸、草酸銨、氫氟酸或氟化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酸性沉釩廢水循環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鈣劑為碳酸銨或碳酸氫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酸性沉釩廢水循環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脫鈣劑中的CO32-與所述堿性溶液中的Ca2+和Mn2+之和的摩爾比為1.0~1.2的比例添加所述脫鈣劑。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酸性沉釩廢水循環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脫鈣劑為草酸或草酸銨時,按脫鈣劑中的C2O42-與所述堿性溶液中的Ca2+的摩爾比為0.7~1.2的比例添加所述脫鈣劑。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酸性沉釩廢水循環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脫鈣劑為氫氟酸或氟化銨時,按脫鈣劑中的F-與所述堿性溶液中的Ca2+和Mg2+之和的摩爾比為1.8~2.2的比例添加所述脫鈣劑。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酸性沉釩廢水循環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用石灰乳調節酸性沉釩廢水至堿性的步驟用石灰乳將酸性沉釩廢水的pH值調節至9~11。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酸性沉釩廢水循環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鈣步驟還包括加入脫鈣劑時進行攪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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