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壓電逆效應的變焦微透鏡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333083.7 | 申請日: | 2012-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799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16 |
| 發明(設計)人: | 唐雄貴;童偉;廖進昆;陸榮國;李和平;劉永 | 申請(專利權)人: | 電子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2B26/02 | 分類號: | G02B26/02;G02B3/14 |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溫利平 |
| 地址: | 611731 四川省成***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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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壓電 效應 變焦 透鏡 | ||
1.基于壓電逆效應的變焦微透鏡,包括第一玻璃片(1)、壓電陶瓷環(2)、第二玻璃片(4);所述第二玻璃片(4)中心具有一個圓形孔,第二玻璃片(4)的表面覆蓋透明有機薄膜(5);所述壓電陶瓷環(2)夾于第一玻璃片(1)和第二玻璃片(4)之間,壓電陶瓷環(2)與第二玻璃片(4)的中心圓孔保持同心;第一玻璃片(1)、壓電陶瓷環(2)和第二玻璃片(4)密封形成的內部空間填充透明液體(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壓電逆效應的變焦微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玻璃片(1)和第二玻璃片(4)為光學玻璃。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壓電逆效應的變焦微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薄膜(5)為聚二甲基硅氧烷薄膜。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基于壓電逆效應的變焦微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薄膜(5)在第二玻璃片(4)中心圓孔處的初始形狀為凸形、凹形或平面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基于壓電逆效應的變焦微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液體(3)為甘油或其它透明液體。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所述基于壓電逆效應的變焦微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微透鏡各部件采用紫外固化聚合物封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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