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磁共振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32387.1 | 申請日: | 2012-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8804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7 |
| 發明(設計)人: | A.希爾;B.馬西朱斯基;A.斯坦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門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5/055 | 分類號: | A61B5/055;G10K11/16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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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磁共振 設備 | ||
1.一種磁共振設備,具有磁性單元(11)和圍繞該磁性單元(11)的殼體單元(30),所述殼體單元(30)包括至少一個支承結構單元(31)和襯里單元(32),其特征在于,所述襯里單元(32)具有至少一個包括聲吸收元件(34)的第一層(33)和至少一個包括較重的質量層(35)的第二層(35)。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磁共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襯里單元(32)至少部分由雙層的重墊薄膜(36)構成。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磁共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層(33)的厚度(37)最小為5mm,最大為10mm。
4.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磁共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層(35)的厚度(38)最小為0.5mm,最大為2.5mm。
5.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磁共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較重的質量層(35)的表面密度為約5Kg/m2。
6.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磁共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單元(30)具有設置在所述較重的質量層(35)背離所述磁性單元(11)的一側上的漆層(45)。
7.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磁共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結構單元(31)具有設置在所述磁性單元(11)上的格柵狀的支承結構。
8.按權利要求7所述的磁共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柵狀的支承結構單元(31)具有不規則設置的支承結構元件(39)。
9.按至少權利要求7所述的磁共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柵狀的支承結構單元(31)具有細網目狀的支承結構,該細網目狀的支承結構帶有多個不規則設計的分別由支承結構元件圍繞形成的凹槽,其中,所述支承結構元件沿凹槽的長度最小為5cm,最大為20cm。
10.按權利要求9所述的磁共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細網目狀的支承結構設置在所述磁性單元(11)的至少一個前側(44)和/或后側上。
11.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磁共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單元(30)具有至少一個卡鎖元件(41),所述襯里單元(32)借助該卡鎖元件(41)固定在所述支承結構單元(3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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