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酸法骨素明膠的制膠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27608.6 | 申請日: | 2012-09-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275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19 |
| 發明(設計)人: | 馮旭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賽洛(大安)明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9H3/00 | 分類號: | C09H3/00;C09H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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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31399***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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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酸法骨素 明膠 工藝 | ||
1.一種酸法骨素明膠的制膠工藝,其是將動物骨骼包括依次經過破碎、脫脂、浸酸、浸灰、水洗、提膠、純化、濃縮、滅菌、成形和干燥的步驟制得骨素明膠;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浸灰步驟包括將浸酸后得到的骨粒在濃度為3-8波美度的石灰乳液中浸泡15-20個小時,然后將石灰乳液排空,加入含有35%的磷酸水溶液中處理3-5小時,每噸骨粒中加入5L所述的磷酸水溶液。
2.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膠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洗是指對浸灰后的物料清洗3-5次,并且控制骨素的pH值為3.1-3.3。
3.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膠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浸酸是指將骨粒浸入到食品級的鹽酸溶液中,鹽酸溶液的pH為1.0-1.5,溫度為12-18℃。
4.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膠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膠步驟是指按物料與熱水質量比為1∶1.1的比例,加入80℃的熱水,溶液濃度達到5wt%或時間達到5小時排放,繼續加入熱水提取。
5.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膠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純是指將提膠后的物料利用過濾機進行過濾,得到濾液后進行離子交換,并將濾液進行超濾處理。
6.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膠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濃縮是指將提純后得到的膠液在30-50℃濃縮至25-35%。
7.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膠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殺菌包括高溫瞬時滅菌和預極化脈沖電場滅菌處理,并且所述的高溫瞬時滅菌是指在138-140℃處理3-7秒,所述的預極化脈沖電場滅菌是指首先在強度為20-50V/cm的靜電場中預極化處理5-10秒后,然后再經過高壓脈沖電場處理,其中脈沖強度為20-50KV/cm,脈沖寬度為10-25微秒,頻率為5-25KHz。
8.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膠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成形是指將已殺菌的膠液送至擠膠機冷凍成形;所述的干燥是指將成形后的明膠送至干燥機,在35-60℃干燥2.5-3小時。
9.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膠工藝,其特征在于將牛骨包括依次經過破碎、脫脂、浸酸、浸灰、水洗、提膠、純化、濃縮、滅菌、成形和干燥的步驟制得骨素明膠;其中:所述的破碎和脫脂是指將牛骨破碎至6-15mm,并在70-80℃進行熱水力脫脂處理,篩分骨粒后利用80-100℃熱風進行干燥;所述的浸酸是指將骨粒浸入到食品級的鹽酸溶液中,鹽酸溶液的pH為1.0-1.5,溫度為12-18℃;所述的浸灰步驟包括將浸酸后得到的骨粒在濃度為3-8波美度的石灰乳液中浸泡15-20個小時,然后將石灰乳液排空,加入含有35%的磷酸水溶液中處理3-5小時,每噸骨粒中加入5L所述的磷酸溶液;所述的水洗是指對浸灰后的物料清洗3-5次,并且控制骨素的pH值為3.1-3.3;所述的提膠是指按物料與熱水質量比為1∶1.1的比例,加入80℃的熱水,溶液濃度達到5wt%或時間達到5小時排放,繼續加入熱水提取,并且控制溶液溫度不得超過85℃;所述的提純是指將提膠后的物料利用過濾機進行過濾,得到濾液后進行離子交換,并將濾液進行超濾處理;所述的濃縮是指將提純后得到的膠液在30-50℃濃縮至25-35%;所述的殺菌包括高溫瞬時滅菌和預極化脈沖電場滅菌處理,并且所述的高溫瞬時滅菌是指在138-140℃處理3-7秒,所述的預極化脈沖電場滅菌是指首先在強度為20-50V/cm的靜電場中預極化處理5-10秒后,然后再經過高壓脈沖電場處理,其中脈沖強度為20-50KV/cm,脈沖寬度為10-25微秒,頻率為5-25KHz;所述的成形是指將已殺菌的膠液送至擠膠機冷凍成形;所述的干燥是指將成形后的明膠送至干燥機,在35-60℃干燥2.5-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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